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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算数书》校释一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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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要:出土《算数书》“舂粟”一条,前人已经努力但尚未得到正确校勘。本文分析了前人校释的得失,利用《算数书》内的其他材料、秦简、《说文解字》等文献,从客观实际、算理和致误规律等方面进行多方位考察,对该条进行了新的恰当的校释。 关键词:《算数书》,舂粟,校释 《算数书》是1983、1984年之交出土于湖北江陵张家山247号墓一部抄写于竹简上的数学著作。该书的抄写下限为公元前186年,其著作年代自然会更早些,比传世最早的中国数学经典《周髀算经》和《九章算术》的编定至少还要早一个世纪左右。由于内容非常丰富,自2年前公布它的释文以来[[1]],《算数书》已引起海内外很多学者的注意,除原整理者陆续发表的两个校释本外,还有一批学者从事校释研究。由于该书出土时已散乱,保存状态不理想,原简的抄写工作也较粗疏,因此我们不能期望在短时间内发现和解决它的所有问题。本文主要针对《算数书》中前人已经努力但尚未真正弄清的“舂粟”条提出新的校释意见。 整理小组为该条所作的释文如下: 舂粟 稟粟一石舂之为八斗八升,当益秏粟几何?曰:二斗三升十一分升八。术曰:直所得米升数以为法,又值一石米粟升数而以秏米升数乘之,如法得一升。[[2]] “稟”的意思是赐予、给予或接受、承受,这里可理解为领取。“益”是增加、增补之义。“直”和“值”是“置”的假借字,整理小组已经指出[1]。“置”是中国传统数学常用术语,由于古代用竹制或木制算筹计算,所以用“置”字,即放置之义。中国古代数学把除数称为“法”,被除数称为“实”,用除数去除被除数称为“实如法而一”或类似的说法,本义是实中有一个法就得到一,言下之意即实有多少个法就有多少个一。“舂粟”条没有出现“实”字,但容易看出术文中涉及乘法和除法。“秏”既可以是一种稻,也可以通“耗”,表示消耗、损耗。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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