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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穷达以时》“天人之分”与荀子

    ,没有准确、全面反映出荀子天人之分的思想。在上面一段后,荀子接着说:

    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如是者,虽深,其人不加虑焉;虽大,不加能焉;虽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谓不与天争职。……

    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功。唯圣人为不求知天。

    这里提出了天职、天功,以说明天生成万物的功能和作用。在荀子看来,天之所以生成万物既不是上帝或神意的体现,也不是人为的结果,而是一个自然过程,所谓“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礼论》),他将这称作是天职;同时,他将星辰的旋转变化,日月的交替出现,四时的季节更替,阴阳的相互作用以及万物在这一过程中所得以出生、成长,称作是天功。天职、天功即天的职能和功用,也即是天的职分,故荀子天人之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天职、天功说的。如果它们也能称作是“规律”的话,那么,荀子显然不主张认识、利用这些“规律”以控制自然,因为他明确表示“唯圣人为不求知天”,这里的“天”就是对天职、天功而言。

    但在万物产生以后,其自身往往具有某种特征、规律,如“财非其类以养其类,夫是之谓天养。顺其类者谓之福,逆其类者谓之祸,夫是之谓天政”,据杨倞注,“财与裁同。”人类能裁割、利用自然界其它物质为自己服务,就是天养;利用的正确是福,利用的不正确是祸,这就是天政。这里之所以称天养、天政,就是因为它们具有自然法则、规律的意思,但这种法则、规律本身就是对人而言的,是人应该遵从、实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实际又是天人合一的。

    因此,荀子的天人之分实际包含着不同涵义,一方面对天职、天功,也就是对天如何产生自然万物而言,荀子认为这是天的作用和职分,人是无法了解也不必了解的,故主张“虽深,其人不加虑焉;虽大,不加能焉;虽精,不加察焉”,认为这是不与天争职;另一方面,对于天养、天政,也即是自然界所具有的法则、规律而言,他主张积极利用这些规律来造福人类。荀子那段脍炙人口的名言:“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就是在这种意义上提出来的。在前面一种情况下,天人之分是强调天人互不相干,人不必去求天、知天,“分”有区分、区别的意思;后面一种情况则只是说明,天的活动有自身规律,不依人的意志为改变。在“大天而思之”一段后,荀子接着说:“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所以荀子的天人之分,只是在“物之所以生”上反对“错人而思天”,而在“物之所以成”上,他则无宁是主张人应该去认识和顺应天,这样他实际由天人之分又走向天人合一。除了上面两种情况外,荀子还用天人之分说明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关系。

    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哀乐臧焉,夫是之谓天情。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

    这里“天情”、“天官”、“天君”的“天”,是指天生、天然、未加人为的意思。荀子认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除了社会属性外,还具有自然属性,人自身也存在着天人之分,他常常用“性伪之分”加以说明:“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礼义者,圣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者也。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性恶》)荀子的“性伪之分”可以说是“天人之分”的分命题,是天人之分在人的领域的具体运用。在荀子看来,“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正名》)性是指天生的,没有后天加工的本然状态和能力等,包括自然生理欲望以及“思虑”、“求知”等内容,所以“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性恶》);“凡以知,人之性”(《解蔽》)。[3]而“仁义”等道德观念和行为皆是“伪”,是后天教化、人为的结果,与性存在着根本区别。而忽视了这种区别,就会象孟子一样,将本属于“伪”的仁义等看作是“性”,犯下混淆天人的错误。但在强调性伪之分的同时,荀子又认为“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性伪合,然后成圣人之名”,“性伪合而天下治”(《礼论》)。这样实际与前面的天养、天政一样,也是由“分”走向了“合”。所不同的是,前者强调人应合于天,应顺应自然规律;后者则认为性应合于伪,故提出“化性起伪”。可见,如果把荀子的天人之分理解为人与自然关系的话,那么,二者的具体关系则是较为复杂的,并非如学者所理解的那样简单化。

    根据以上分析,荀子的天主要是一种自然天,指自然界产生、存在、变化的有机过程,作为这一有机过程片段和侧面,它具体指(一)自然的、非人力所及的。如天职、天功,就是一种自然的作用和表现,超出了人事的范围之外。(二)自然界。如天养、天政,就是自然界所具有的养育功能和应遵循的客观秩序。(三)天生、天然、未加人工的。如天情、天官、天君等。与此相应,荀子的人主要是一种社会人,指人的社会属性及行为,荀子的天人之分就是在此基础上提出来的。它与《穷达以时》的天人之分显然有所不同:首先,竹简的天是一种命运天,其天人之分主要讨论的是天命与人事的关系,认为世间有些事情如“时”、“遇”等,是人所不能掌握的,只能看作是命或天;有些事情如德行等,能否实现则完全取决于人,与天无关。荀子的天则是一种自然天,其天人之分内涵虽然较为复杂,但主要是认为万物的生成及运行是一个自然过程,不会因人的意志而改变,人应该“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天论》),不必殚精竭虑于万物之所以生成,而应关注自然界与人事相关的法则、规律,“制天命而用之”。同时强调通过后天教化,实践礼仪,以改造人的内在自然——性。

    其次,竹简认为“穷达以时”、“遇不遇,天也”,要求人们不必注目于世间的穷达祸福,而应“敦于反己”,只关注自己的德行,讨论的是时运与德行也即福与德的关系问题。而荀子提出“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备其天养,顺其天政,养其天情,以全其天功”,认为“夫是之谓知天”(同上),除了德行外,还提出要顺应自然、改造自然,反映的是广义的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还有,竹简与荀子第一种意义上的天虽然都有“人所不为”的意思,但二者内容并不相同。[4]竹简认为“时”、“遇”可遇而不可求,只可归于天,而不可作为人生追求的目标。荀子则认为,万物之所以生成乃是一个自然过程,将其看作天的职能和作用就可以了,而不必费心求索,二者差别可谓一目了然。所以有学者提出,竹简与荀子的天人之分实际是两种不同的类型,无疑是正确的。

    [5]人们之所以将二者等同起来,主要是看到《天论》篇中下面一段文字:

    楚王后车千乘,非知也。君子啜菽饮水,非愚也。是节然也。若夫(心)〔志〕[6]意修,德行厚,知虑明,生于今而志乎古,则是其在我者也。故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小人错其在己者,而慕其在天者。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是以日进也。小人错其在己者而慕其在天者,是以日退也。故君子之所以日进,与小人之所以日退,一也。君子小人之所以相悬者在此耳!

    这里的“节然也”有两种解释,一是杨倞注曰:“节谓所遇之时命也。”刘台拱引《正名》篇“节遇谓之命”证之。二是俞樾认为“节犹适也”,“节然也,犹曰是其适然也” (参见王先谦《荀子集解》)。若按前一种理解,那么这段文字与竹简一样,都是将穷达归于时遇,而它反复强调“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也同于竹简的“敦于反己”,似乎与竹简的天人之分是一致的。[7]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荀子固然可以有“节遇谓之命”的思想,也可以赋予天以时运的内容,但问题是,作为荀子思想核心的天人之分究竟是在何种意义上提出来的。就在这段文字前,荀子对此有明确说明:“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君子不为小人之匈匈也,辍行。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君子有常体矣。君子道其常,而小人计其功。诗曰:‘何恤人之言兮。’此之谓也。”这里的天显然就是前面的自然天,而君子之所以“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是因为“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也即“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而并非因为时运可遇而不可求,所以这段文字仍然是在人与自然关系的框架下展开的,是前面天人之分内容的延续。


    [1]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二册(1983年修订本),第369页,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2] 冯契:《中国古代哲学的逻辑发展》上册,第266~26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3] 学界往往将荀子的性仅仅理解为自然欲望,但荀子说“凡以知,人之性”(《解蔽》),说明包括“天官”、“天君”在内的认知能力都可以看作是性。参见廖名春《荀子新探》,第三章第一节《〈正名〉篇性定义发微》,台湾文津出版社1994年版。

    [4] 有学者提出,竹简与荀子的都认为“人为所及范围之外的事象为‘天’,相反地,人为所及范围之内的事象为‘人’”,并由此认为二者天人之分的内容基本是相同的,似难以成立。参见池田之久《郭店楚简〈穷达以时〉之研究》(下),《古今论衡》(台湾)2000年第5期。

    [5] 参见庞朴《孔孟之间——郭店楚简中的儒家心性说》,《中国哲学》第二十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6] 原作“心意修”,滋从王念孙校。

    [7] 参见王治平《郭店楚简〈穷达以时〉丛考》,2001年长沙吴简与出土简帛国际会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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