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当代乃至未来的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所以,对于“现在”研究与“过去”研究的关系应辩证地看待:在一定限度内,“现在”研究对“过去”研究有方法论意义,而“过去”研究对“现在”研究也有方法论意义。关键在于:两者都要把握历史的本质,都要坚持历史的辩证法。
注释:
① 见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页。“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德文原词为Okonomischen Gesellchaftsformation,原中文本把它误译为“社会经济形态”,新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对之作了校正。传统理论把 “亚细亚生产方式”解释为“原始社会的生产方式”,这是误释。其本义应是指人类社会由原生形态向次生形态的过渡阶段的生产方式,是具有公私两重性的第一个对抗形式的生产方式。拙著《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与当代社会主义》对此作过初步探讨(武汉出版社,1999版76-84页)。
参考文献:
[1][2]毛泽东选集(1卷本).北京:人民出版,1964:499
[3]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12
[4]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634
[5][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12-213、211-212
[7]蒋大椿.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研究.成都:巴蜀书社,1992:103
[8]王学典.翦伯赞学术思想评传.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220
[9][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08、82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430-452;马克思古代社会史笔记.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122-336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08-5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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