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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瑞士外交政策与中立问题

时间:2009-7-24 13:47:04  来源:不详
企业在国外的利益,缓解世界各地的贫困状况,保护瑞士的自然遗产。
    加强促进和平的活动:瑞士打算在防止武装冲突上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通过倡导建立民主和立宪国家,鼓励政治解决冲突,并帮助重建工作。通过不同文化间的对话和瑞士团结基金会,在国家和国际上加强开展对话和对文化多样性的尊重。
    执行人道主义政策:瑞士基于普遍性原则和人权不可分割性原则,制定了人权政策。瑞士继续其传统外交政策,并将实施一项独立的人道主义政策。采取必要措施来加强倡导和尊重人权及支持民主和立宪国家的努力。
    有的放矢地保护经济利益:确保本国经济在国内可以享受可能得到的最佳条件,从而达到在国际上取得成功的要求。主要重点是通过中小企业促进出口,在外交政策上支持瑞士成为研究和培训中心,以及通过多边和双边努力确保瑞士成为高效和有竞争力的金融中心,并保护它在国外的利益。
    为瑞士以减少贫困为重点的发展合作增加资金:在发展合作领域,瑞士强调提高收入、增加就业、良好的管理,推广私营企业,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世界贸易一体化,减少国家债务,社会平等,防止危机和控制危机状况。瑞士打算在今后10年实现其将国内生产总值的0.4%用于发展合作的目标。
    对环境保护的承诺:瑞士的环保政策涉及倡导和进一步开发和利用旨在创造强有力国际环保体制的法律手段。主要目标是(特别是在涉及气候、生物多样性和使用化合物上)扩大现有协定的适用范围,制定国际规章以保护森林、河流、湖泊和海洋。[4] (P46-47)

   瑞士在外交政策上面临着一个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关于瑞士与欧洲一体化问题。随着欧盟的崛起,欧洲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出现了重大的变化,欧洲一体化趋势势不可挡。新的形势,迫使瑞士重新对其欧洲问题的外交政治立场作出基本评估。瑞士加入欧洲联盟的问题已成为内政和外交政策上的一个重大挑战,这不仅是出于经济原因,而且涉及到瑞士未来在欧洲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地位。由于奥地利、芬兰和瑞典于1995年1月1日加入了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所剩无几(除列支敦士登等小国)。对瑞士来说加入欧盟可以进入欧洲联盟的庞大市场,促进瑞士经济的长期繁荣,可谓是一举多得,但瑞士人也担心本国的中立受到影响。一般认为,经济一体化必然导致政治一体化。[5] (P20)瑞士人的这种担心不是没有根据的,欧盟从它建立时起就不仅仅局限于要实现经济目标,而且也要实现政治目标。随着欧盟的扩大和货币的统一,其结果必然将是共同的外交政策,共同的安全政策,以及共同的防卫政策,这些与中立所应承担的义务相抵触。永久中立国家的中立义务有主要的中立义务和次要的中立义务之分。战争期间中立国家所应承担的中立义务一般称为主要的中立义务,如防止和阻止交战国任何一方利用自己的领土,不给交战双方以任何支持,在应用国际法和国内法实施细则时对交战双方要不偏不倚等等。[5] (P19)而和平时期中立国家所应承担的中立义务一般是次要的中立义务,主要是避免卷入第三国之间未来的战争,如不发动战争,不参加第三国之间的战争,武装保卫中立,实行普遍的中立政策,不缔结军事条约和参加军事集团,原则上也不参加集体安全体系等等。(注:参见《瑞士国际法年鉴》第14卷,1957年。)
  在加入欧盟问题上,瑞士考虑的是如何保持自己的永久性中立问题,而关键是主权问题,瑞士不愿意把相当大的一部分主权交给多国机构。瑞士的观点是,欧盟是统一市场和统一货币的同盟,最后实现政治军事同盟,成员国的宏观经济决策权几乎都交给欧盟理事会去决定,欧盟法律成为国内法律,成员国的主权明显减少,这与中立原则极可能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6] (P37)而中立法范围内的主权对永久性中立国家来说是不可转让的。随着欧盟机构权限的扩大,成员国的主权转让也相应增加,同时欧盟机构在很多方面采取多数表决或绝对多数表决原则。随着成员国的增加,这种表决方式更能增加工作效率,否则,如果主权转让的同时,采取协商一致的表决原则,那么,许多事情将很难协调一致,最终结果只能是议而不决。如欧盟的贸易政策是由欧盟领导决定的,与其它国家的关税协议也由它出面签署,而且还可以对其他国家采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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