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唐宋历史观与唐宋史研究的开拓 |
 |
时间:2009-7-24 13:52:13 来源:不详
|
|
|
动.对此,已有学者作了一些探讨.例如,张邦炜发表了《两宋时期的社会流动》①一文。文中,他将两宋的社会流动概括为:(一)政治上:“贱不必不贵”;(二)经济上:“贫不必不富”:(三)职业上:“士多出于商”。并指出:“两宋的社会流动以中唐以来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前提,由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在唐宋之际发生的变革所促成.”社会流动“不仅使得人们的门第观念相对淡化,而且给宋代社会带来了某些生气.宋朝素称‘积弱’,其所以同时又以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文化的进步而著称,无疑与社会流动有关。”但目前对社会流动的分析,主要限于等级制度方面。应拓宽研究范围,研究整个社会各种要素的流动组合。 —————————————— ①《四川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 从商品经济的视角看待社会流动,它既是一个资源配置过程,又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过程,还是一个各种关系分化组合的过程。宋代社会之所以出现不同于以往的新的面貌,就是这些过程交互作用的结果.举例言之,宋代社会租佃契约关系占据生产关系的主导地位。这应是唐宋社会土地,人口等重要资源要素流动组合的结果.对于这样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宋人朱熹描述说:“乡村小民,其间多是无田之家,须就田主讨田耕作,每至耕种耘田时节,又就田主生借谷米,及至终冬成熟,方始一并填还。佃户既赖田主给佃生借以养家活口,田主亦借佃客耕田纳租以供赡家计,二者相须,方能存立。今仰人产递相告诫,佃户不可侵犯田主,田主不可挠虐佃户。”①对此,我们过去强调朱熹是站在地主阶级立场,为地主剥削佃农辩护。但这段话使我想起了明清苏州纺织业中的“机户出资,机工出力,二者相为生存”的生产关系。以往,对后者我们过多强调它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实际上,它与宋代地主与佃户的关系何其相似。都是商品经济下的一种劳资双方的经济依赖关系。以此理解宋代社会中的一些现象,就可得到新的认识.据《水浒传》的记载,宋代佃客往往拥立庄主。共同反对官府的统治。对这一现象,按传统的阶级学说,很难加以解释。因为,既然庄主剥削庄客,那么,庄客不应该拥立庄主,而是要反其道而讨伐之。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业师李埏先生对此作了颇有见地的解释。他说,庄园内部存在矛盾,庄园与外部也存在矛盾。庄客拥立庄主共同反抗官府统治是庄园与外部即官府矛盾激化并居于矛盾的主要方面的结果.这种解释,在当时阶级斗争理论占思想主导地位的历史条件下,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创见。但如果从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依存关系去理解,那么,原因应该是:由于地主与佃户在经济上相互依存,使他们在经济上具有共同的利益。因此,共同的利益使他们走到一起,共向反对官府的统治。这应是问题的实质。 ———————————————— ①朱熹:《朱文公文集》卷100《劝农文》。 在经济层面,应充分重视产权制度的确立及其效应。商品经济是一种面向市场的经济,它以市场为导向。市场交换要求经济主体对产品具有充分的所有权.因此,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促成私有制的发展和巩固.中唐以后,均田制崩溃,土地私有制不断排挤土地国有制。宋代,政府推行“田制不立”、“不抑兼并”政策,对土地私有加以承认.顾炎武曾说:汉唐之间,民间将土地的占有者称为“豪强”或“兼并之徒”,而入宋以后,则“公然号为田主矣”.①表明土地私有在社会上已得到合法认可。这个过程,也就是产权制度确立的过程.以往,我们注意到了土地私有制主导地位的确立,但没有上升到产权制度的高度加以分析。 不同的产权制度下,经济利益主体的角色、功能和作用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宋代以来,最大的变化就是拥有大量土地的“富人”在经济中取得了主导支配地位,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主角。叶适论述道:“富人者,州县之本,上下之所赖也。富人为天子养小民,又供上用,虽厚取贏以自封殖,计其勤劳亦略相当矣。”②北宋人苏轼也强调:富家大姓,“州县赖之以为强,国家恃之以为固,非所当扰,亦非所当去也.”③有鉴于此,宋王朝一改传统的“抑兼并”政策,转而“不抑兼并”.有部分学者过多强调赵宋王朝代表地主阶级利益,因而保护富人.其实,这主要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大势使然.在这种情况下,从佃农方面来说,由于租佃契约关系的确立,具有很高的生产积极性:而从地主方面来看,因其经济地位和利益受到承认与保护,也具有生产的积极性。过去.我们常常强调地主不劳而食,其实,它也有关心生产的一面。上引史料说地主向佃农提供种子、耕牛等生产资料和叶适说到的富人虽“厚取贏以自封殖,计其勤劳亦略相当”就充分反映了这一点。由此而来,各经济主体的生产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宋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 << 上一页 [11] [12] [13] [14]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