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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耶律楚材在蒙元时期汉化的历史作用

时间:2009-7-24 13:58:41  来源:不详

宣政院 枢密院 中书省 御史台
亲 万户府 六部 行省 殿 内 肃 行省
军 千户所 路总管府 中 察 政 察 廉
都 百户所 州府 司 院 廉 院 访
使 州    访 使
司 县 使

综上可知在忽必烈时期,中央地方行政机构更加完善了,基本上继承了汉唐以来汉族行政机构模式并加入了适应本族特点的一些机构(如宣政院等)。机构以中书省为中枢,下属各级行政机构都通过中书省而直接隶属于皇帝,可见行政机构的骨架实际上继承了耶律楚材的构想与设置。另外枢密院掌管的各级机构如万户府与地方州府县是分离的,且有专门的监察机构——御使台及其下属单位——考察官吏的得失,这些是遵循了耶律楚材“军政分离、中央集权、司法检查独立”的若干政治思想。这种体制对于对中原的统治来说显然是很有效率的。

赋役制度:忽必烈即位后,基本上秉承了耶律楚材时期的赋税制度。只对赋税数额有所调整,并在旧制的基础上明确规定输纳时期、收受之式、封完之禁、会计之法,使之更趋完善。赋税制度的完善标志着蒙古统治者对农业经济(中原经济模式)的认同,也可见耶律楚材在赋税上的贡献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但是在蒙古人的领地中,经济成份是多元的,有农耕经济(主要在中原)、商业经济(遍布全国,主要有色目人管理,皇室和王公大臣都乐于投资)和游牧经济(主要在蒙古高原和草原地区),蒙古贵族并不看重农耕经济,而是热心于海外贸易给他们带来的丰厚利润,这与各朝的农本思想大不相同。

元朝时期,上述的那些乱征收的情况依然严重。

铨选制度:铨选制度即官吏选拔制度。中统初(忽必烈年号),“定都省及左三部、右三部之制,吏、户、礼为左三部,工、兵、刑为右三部。至12**年,诸侯世守,裁并各路府州县官吏,行迁转法。”至此,任命、迁调各级官员的权力始收归中央,初定一代铨选制度。

元朝科举的最初尝试是“戊戌选试”(上文有介绍)。但是元朝始终没有真正的推崇儒家思想,就如上面所说的那样,推崇儒家思想就要提高汉人和南人的地位,这不是蒙古贵族愿意的事情。所以他们采取了应景的方式,延佑年间(仁宗,元中晚期)始定式设科取士,主要内容都是儒家经典,其规模不如唐宋,只不过是统治者安天下民心的一种形式罢了,南人要想入仕大为困难。于是我们不得不说,元朝的科举制之不过是一种形式,并没有在耶律楚材的基础上走多远。



人才的作用:耶律楚材曾经网络了许多人才,他们在忽必烈时期都是改革的贤士能臣。其中著名并且作用较大的是张文谦和王磐。

张文谦任中书左丞,“建立纲纪,讲明利病,以安国便民为务。”主要参与赋税之务,又“以乙未岁户帐为断,奴之未占籍者,归之势家可也,其余良民为奴之理,议遂定,守以为法。”(《元史·张文谦传》)防止了大量人民沦为家奴的情况出现。

王磐人参议行事,翰林学士。“是宫阙未建,朝仪未立。凡遇称贺,臣属杂至帐殿前”,王磐上书曰:“宜令宣徽院,籍两省而下百惯姓名,各依班序,听通事舍人传呼赞引然后进。于是仪制始定。”并且他还在朝廷裁减机构时奏疏谏按察使不可罢。又“臣以为有功者,宜加迁散官或赐王等爵号,如汉、唐封侯之制,可也。不宜任以职位。”(《元史·王磐传》)反对因人设官、贵族因门第轻易入仕。

另外还有许多人才:如董文用致力于地方行政的规范化;赵良弼乃是当时的大将,东征西讨;窦默在文化教育方面有一定的作为,曾任翰林侍讲学士,对皇族内学风大盛有极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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