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术研究的三大意识
我自己做了20多年的学术研究,我自己在研究过程中,潜移默化的在发生一个变化,这个轮廓至今逐步清晰起来。最早我的老师说:教育学的任务,就是寻找规律,指导实践。一直以来,我遵循教师的教诲,去寻找教育现象背后的规律。这是我多年来的追求目标。但是,20年之后,我们发现,我们过去所说的规律,其实并不是规律。我们曾经的规律今天都被否定了。所以我们要去讨论规律是否存在?为什么我们不能用主体对世界本身的理解去把握外部世界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当我们说“科学”这个词的时候,大致可以看成法国实证主义大师孔德的话,这词诞生至今大约150年历史。诞生以后,接着就和民主一起风靡世界,所以中国五四时期就有德先生和赛先生。那么什么是科学?诞生的时候,概念很清楚,科学的概念是与信仰对立的。孔德说,科学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性质:自然一致性、因果联系性和可重复性。这就是说,任何一种可称为科学的认识,必须符合这样三个特征。因此,人们用这样的观点,来划分我们认知的财富。它完全是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出发来划分的。那么教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从诞生开始就一直努力于科学自我求证的追求。我们曾经也一直试图使教育学去屈从自然科学的要求,可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也有科学家说自然科学也是不确定的,这让我们大失所望。普里高津写了一本书,叫做《确定性的终结》,讲的就是自然科学中过去以为是确定的东西,现代已经变得不确定了。社会科学中同样有很多确定性,但它们大多数是强制性的结果,我们通常把一种发展趋势当成一种规律。趋势是人们选择的一种结果,选择的人多了,就成了一种趋势。就如同鲁迅所说:“世界上其实并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但是这个路并不是唯一的,趋势不是规律。
在关于社会和人的认识当中,传统的社会哲学束缚了我们很多年。到了20世纪80年代初,当哲学不是一门显学的时候,人们会发现任何一门社会科学都在追求方法论,可以说方法论的讨论成为一个热点。那么这个时候很多社会科学家,为了能够消除社会科学的不良形象,如思辨等,开始追求定量研究的方法,那时定量研究成为一种非常时髦的研究方法,以为定量的东西一定就是确定的东西,是人们必须遵循的东西。所以,从90年代开始,我一直就在反思,我们社会科学工作者应该如何去工作?在社会科学领域是否存在规律,如果没有,我们的价值又存在何处?我自己最终认为,我们不应该去追求本来不存在的所谓规律,在研究过程中,我为自己规定了三大意识:
一是问题意识。
实际上这是我对研究规律问题的反驳。我认为教育学研究不应该从规律出发,应该从问题出发。过去我们寻找了几十年,研究出来的结果不是规律。当然不仅仅是在教育领域,我们还可以从社会各个领域当中找到证据。我们的研究应该从日常生活当中的问题出发去开展。当然如何建立从问题出发开展研究,我自己是这样来训练我学生的:
第一是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是起点。如何发现,其实作为一个研究者,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外界有时候对我说,劳老师,你做的工作,总是能够走在别人前面,轰动比较大,我只能说,这并不是说我比别人聪明,只能说我能更善于发现问题。其实我完全可以说,社会科学当中80%都是假问题,没有意义。有一次我我参与教育部的职称评定,就是评价一篇硕士论文,题目是《论哲学家对自然科学家的引导》,当时我们一批评审专家一致认为这是一个假问题,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都是平行工作的,它们不存在谁引导谁的关系。所以我说,发现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要提出真问题,什么是真问题,就是有意义的问题。我看到很多心理学的论文,相当多心理学的论文我不敢恭维,比如论六岁儿童的运算能力等等,我说,这个凭借感性就可以得出结论,所以这就是一个假问题。所以,发现问题很不简单。在我做博士论文的时候,我的两位老师对我的评价是,倾向思辨,但我博士论文选了一个实证题目。当时开题,共有五位先生,王焕勋、成有信、孙喜亭、黄济、顾明远等,都是如雷贯耳的学者,其中有四个人反对我的选题,只有我的第一导师坚决主张我选的题目,导师说我不能完全指导你,但你可以去跟法律界的老师去学习。我后来是到中国政法大学选修了法理学的课程,到中国人民大学跟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高铭喧先生学习了刑法的课程。我博士论文就是高先生作为主席主持的答辩。现在有人说,哎呀劳老师,你怎么就那么有眼光选了这么好一个题目,实际上我选这个方向的时候,教育法是一个很冷门的领域,人们都问我,你是研究什么的,我回答说研究教育法的。对方马上反应说,哦,是研究教育方法的。那时人们普遍把教育法当成教育方法,还很冷门。所以,我说发现问题是问题意识的起点,第一步,非常重要。
第二是界定问题。
所有的研究首先是从界定问题开始的。就是说我们要给研究领域规定预限,即问题域,问题的内涵、外延是什么,比如我们要研究学校事故,即在中小学校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很显然,我不可能对所有伤害事件进行研究。我们要区分意外事故与过错事故,这些都是法律上比较有严格的定义,就是过错事故,也可以分为故意导致的和过失导致的。所以我后来主要研究的是:过错事故当中的由过失导致的事故。那么别人可能会问我,意外事故难道不是学校事故?我说,是,但是没有进入我的研究领域。这就是问题的界定。以我自己多年的经验,很多研究生没有一种自觉的界定问题的意识。所以很多问题都很大。你没有清醒的界定问题的边界。我的一位博士生,刚刚答辩完,他开始想做青少年犯罪和犯罪侵害的研究,我说你的问题研究过大,这是两个问题,必须缩小,后来他说只研究青少年被害这个领域,我认为很好,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研究很多了,但是青少年被犯罪侵害的研究还没有完整的文献。但是后来我又说,青少年这个概念很模糊,现在很难界定什么是青少年,是青年加少年呢,还是要不要包括儿童呢?后来他把问题界定在中小学生当中。所以最终他的博士论文就是:中小学生犯罪侵害研究。现在论文已经出版。
第三是对问题进行综合。
综合就是对这个问题的来龙去脉做一个归纳整理。我把这样的工作叫做学术史的研究。在我们的视野当中,我们必须首先对进入我们研究领域的问题做学术史的研究。因为我不知道在你之前,是否有人提出这个观点。这也是说我们每个研究者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去发现。我们过去出现了浅层次的研究。所以,我说必须要做学术史的研究。很多开题报告,在学术史的研究上,比较差,没有进行严格训练。这种学术历史的整理,包括中文和外文的资料。严格的学术应该包含在世界范围之内,有一位博士生,后来论文评价的清华大学教授说,我没有看到一本外文文献,在座的学生,这种情况绝对不能出现。在论文写作之前必须进行文献的归纳、整理,否则你不能说你站在这个学科的前沿。综合问题,是我们问题意识的一个必要环节。
第四是解决问题。
问题的解决我们后面结合实际课题讨论,在这里略去。
第五是验证问题。
验证问题就是要去证实或者证伪。有时候,很多人向我说,劳老师,实证研究的结果与假设是相异的,这个怎么办?我们也遇到这种情况,这时候研究者的确感到很痛苦。就是最后的结果验证自己提出的是一个假问题。我的一个学生,在做学术史的时候,跑了北师大图书馆、国家图书馆,甚至北大图书馆和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都没有发现相关文献。他发现这个问题确实没有一个学者研究过,于是自己感到非常不自信。我说,这里就有两个可能,一是你提出的是假问题,不值得去研究;二是你提出的是新问题,别人没有碰到。现在就是你要去论证,他是假问题还是新问题,他所出现的条件是什么,如何去控制他,然后再去验证他。
问题的意识需要不断在课题研究、对话和讨论中培植,不断的贯穿其中。我是这样经常与学生讨论,来培养他们问题意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