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克礼老师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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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历史知识
我曾经多次问过中学历史老师:“我们给学生教的是什么?”很多人不加思索地回答我:“历史!”我再问:“我们教得真的是‘历史’吗?”很多人开始踌躇,不再理直气壮地回答。我说:“去年我们历史文化学院要求大一学生,必须在网上相互交流大学一年的收获,有为数不少的学生感慨‘上大学后,才知道中学时代的历史老师都在骗我们’,不知各位历史老师有何感想?”老师忿忿不平,众说纷纭。
很久以来,我们都认为历史教材所表述的、历史老师所讲的,都是历史。因此,我们便信誓旦旦地讲:这是真理!并要求学生认认真真地去理解和记忆就行了。对此,我们已经习惯了,也心安理得了。
那么,“历史”是什么?历史是人类活动中已经发生过的、不可再现的往事。这是由物质世界存在的方式之一——时间的特性决定的。“历史”必然地要发生在一定的时间之中,而时间则具有只能向前发展的一维性特征。既然历史不可再现,我们教给学生的,就不是历史,而只能是后来人对已经发生过的“历史”的认识与表述,换句话说,是“历史知识”。历史知识的依据来源于口传历史资料、文献历史资料和考古历史资料等等。但是,受文献记录者、研究者个人学识、阶级立场、哲学观念、宗教信仰等不同因素的影响,不管我们自己如何地去伪存真,追求历史的真相,但是,却没有一种方式能够证明我们所讲的历史是和原来发生过的历史是完全一致的。对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会采用不同的史料来阐述,即便同一史料,不同的人也会做出不同的认识。据现在并不遥远的“南京大屠杀”,在中日的教材里表述出来,经过、结果就截然不同,更何况距今数千年前的历史呢?
假如我们的中学历史老师,一开始便告诉学生,我们所学的是“历史知识”,它并不是历史的“克隆”物,而是后人对已经发生过的“历史”的认识,学生就会不再迷信书本知识,而带着思考的头脑来学习。假如我们告诉学生,书上的历史知识,仅仅是后人的一种倾向性认识,我们完全可以依据自己的掌握的史料和观点来重新解释,探究学习就有了必要和切入点。
说“历史知识”不等于“历史”,并没有完全否定课本知识的价值,而是在更为理性的基础上,使学生认识到“历史知识”的本质,知道在历史学习中研究性学习的价值,也就为培养具有历史思辨能力的人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