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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国土资源局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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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 19:37:1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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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切实把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基本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严格考核措施,完善政府领导下的部门联动机制,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保持我县至2010年耕地保有量56440公顷(846602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9800公顷(747000亩);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55830公顷(837452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9800公顷(747000亩)的目标。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加强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补充耕地责任制,坚持“先补后占”。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切实转变耕地保护思路,将耕地保护由单纯的数量保护转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加大土地整理力度,稳步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以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为依据,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评价分析,从数量和产能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进一步严格基本农田保护,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基本农田调整划定,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一级规划确定的指标,平均等别要高于调整前的平均等别,并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
三、按照要求,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明晰农村土地产权,推进农村改革、统筹城乡发展、保护农民权益、稳定农村社会的必然要求。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决定》针对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提出要“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因此,要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和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1.是组织摸底调查,摸清我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2.是认真组织领导,加强协调,按照方案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实现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全覆盖。
四、抓好用地保障,服务于经济建设
1.是认真做好2008年已报批的404亩建设用地的供地工作,除基础设施用地外,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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