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充实力量,做好病险水库的安全鉴定、安全评估及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组织编制、审批和项目建设的组织指导、运行管理等工作;县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投资,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计划下达等工作;县财政局要做好地方配套资金的筹措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县新闻媒体要加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审计、检查,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六)强化水库管理。认真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确保小(一)型水库做到“五有”,即有管理组织和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有管理设施,有管理运行规章制度,有必要的交通、通讯设施,有管理人员报酬和工程维修经费来源;小(二)型水库做到“三有”,即有管理组织或专职管理人员(重点水库不少于2人,一般水库不少于1人),有管理运行规章制度,有管理人员报酬和工程维修经费来源。
为了进一步落实对小型水库的管理,在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由县水务部门与乡镇、村签定小型水库共建共管及收益分配的协议书。根据上级要求和外地做法,县政府要求,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结束后,小(一)型水库原则上全部收归县水务局直接管理;小(二)型水库收归乡镇(区)直接管理。县水务局和乡镇(区)要及时落实管护人员,做好水库日常管理、水面经营和灌溉供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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