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发改局、经济和商务局主办,县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财政局(国资中心、政府采购办)、总工会、广播电视局、团县委、政府办公室行政科等相关单位按各自工作职能和职责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共同开展。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全力做好宣传的配合工作。
(一)县经经济和商务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并做好各大商场以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等为重点的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大利宣传塑料购物袋对节能环保事业的重要性,引导消费者树立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消费意识。
(二)县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扩大内需在节能和新能源等方面的资金支持。
(三)县科技局结合各项科技计划的实施,积极宣传推广先进的、成熟的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
(四)县教育局要在全县中小学中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专题征文、知识讲座、节能知识竞赛、联合签名等活动,提高学生节约能源意识和节效意识,通过学生影响家庭、影响社会。
(五)县环保局要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宣传节电、节水、节煤、节油、节气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及典型事例。
(六)县总工会要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优势,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及增效工作。
(七)县广电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组织典型材料和事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积极宣传节能先进企业及单位典型,并在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做专题报道。
(八)团县委要引导广大团员开展形式多样、不拘一格的节能宣传活动,并结合团组织的其它活动,为节能工作献计献策。
(九)各企业要在厂区内外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悬挂横幅标语、张贴标语口号、宣传画等,利用好黑板报、宣传栏等工具,并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好节能宣传周活动,并积极配合县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十)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机关、学校开展好节能宣传活动。
(十一)县政府采购办要严格执行政府节能产品采购制度,规范各部门车辆及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制度,选择能耗低、环保、质优、价廉的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
(十二)县农业局、交通局按照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在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安排专项经费搞好节能宣传,要集中力量做好系列宣传活动,县广电部门要在县电台、电视台连续报道有关节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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