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一是合理设置岗位。设岗时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求,单位的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多种因素。二是明确聘用范围。凡属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均属聘用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均有竞争上岗的权利。因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或者军转干部在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两年的暂不参加全员聘用。三是公开公平竞争。在进行全员聘用前,将岗位设置及其聘用条件张榜公布。应聘者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竞争。通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竞职演说,民主评议,择优聘用。聘用后,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四是妥善安置落聘人员。根据落聘人员的不同条件采取一次性安置、离岗学习、转岗安置、病休、离岗退养、待岗等七种安置办法。五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按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特点,制定量化考核要素,建立健全适合各类不同岗位的简便易操作的考核评价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全面考核,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依据。同时,推行了分配制度的改革,实行按岗、按绩、按责定酬。据卫生部门统计,经过这一人事用工制度改革,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由原来的1383人,减少至999人,共分流284人(向村卫生室下派了75名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分流人员占在职职工总数的20.5%。清退了331名临时工。
(四)加强人才培养,实施对口支援,增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
从20*年起,我们实施了五年人才培养计划。到2009年底,在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医生岗位工作的必须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在乡镇卫生院医生岗位工作的必须达到专科以上学历。临床医生、护士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每年送上级医院离岗学习人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必须达到3%以上,乡镇卫生院必须达到6%以上,培训时间在6个月以上。现已离岗培训86人。同时开展了继续教育、在职函授学历培训等多个途径的人才培养方式。
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经费,根据国家关于教育经费管理和支出标准的规定,按单位业务总收入的1.5%提取。人才培养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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