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在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及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三是在执行民政政策、法规方面透明度不高。民政的各项为民工作,无论是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还是落实民权,都须要在相关民政政策、法规的制约和监督下开展。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执行民政政策、法规不严,办理程序不透明的现象;殡葬改革力度有待加强,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加强对农村乱埋滥葬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对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有待于加强。
四是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民政事业是为民的事业,服务对象是“三类人群”,服务内容涉及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民政服务内容还将不断扩大,这些工作内容,看似条条块块,毫无联系,实则是个统一的整体。工作中,领导与领导之间、领导与分管股室之间、股室与股室之间相互配合不够,各股室间联系不够;随着民政服务内容的扩展,干部职工的履职能力还有待提高。
分析上述突出问题存在的原因,从客观上讲,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的关键期,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有新要求、新期盼,为我们既带来强大动力,也带来新的压力;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多元性、民政对象的广泛性以及社会需求的多样性日益突出,为民政科学发展提出了新课题、新挑战;我县民政事业经费总体投入还不足,没有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制约了我县民政事业的发展。从主观上剖析根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加强学习、理论研究不够。部分同志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够强,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放松了学习,读书读序、看报看题,但求了解,不求深入。缺少一些理论研究和理性思考,对科学发展观理解不深、不精、不透,结合实际不够紧密。刻苦钻研不够,领会精神实质不全,有时在工作中找不准着力点和落脚点。
2、观念更新不够到位。在思考问题、谋划工作中,还未能完全摆脱旧的传统观念,往往习惯于以旧的思维定势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习惯于凭经验、靠过去行政管理的方式开展工作,思想观念还比较陈旧,缺乏改革创新精神,不敢大胆打破旧的条条框框。对民政信息化、民政基础服务设施等在民政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抓得不力。
3、民政科学发展的推进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投入机制上,强调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但有些政策政府宣传不够,公众参与渠道不多,难以真正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统筹机制上,强调城乡一体,统筹发展,但制约较多,协调难度较大,仅凭民政一家之力难以实行,需要党委、政府牵头,部门通力协作。民政基层力量较为薄弱。同时,民政工作者大多为半路出家,缺少专业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培训教育。
4、工作作风、效能和廉政建设方面还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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