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堤防管理,确保防洪安全,充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挖掘林地潜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利润同享,风险同担的原则,就双方在堤防林地联营造林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营造林地位于荆 ,桩号:堤内 ,
长 米,堤外 ,长 米,林地面积 亩,联营造林协议期为一个轮伐期,即从 起至树木成熟止。
二、造林地现有各种林木 株,折合人民币 元,由乙方买断,其中甲方应分 元,当地村组应分 元。
三、联营造林堤段林地由乙方出资造林管理,林木成熟采伐
双方按各50%分成,可分实物和现金;协议期间头三年的林地间作费按每年每亩※※※元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上交,三年间作费折合人民 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定期检查林地管理工作情况;
2、甲方为乙方提供林业政策、栽培管理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和信息服务;
3、协议到期,林木成熟,及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4、甲方依法保护乙方其它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联营造林林地只准种植速生丰产林,造林费用以及林木采伐和林木抚育、病虫害防治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2、乙方可享受堤管部门林地采伐有关优惠政策,其办证费用林木采伐费用和国家规定的有关规费双方各负担50%;
3、乙方应认真履行造林地日常管理工作,即做到“两林”定期翻耕无板结,无杂草,林木生长茂盛,病虫害少;
4、乙方新栽幼树当年成活率应在95%以上,三年后保存率应在90%以上。为确保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和林木正常生长,在协议签字前,甲方收取乙方造林保证金每亩※※※※元,计
元,三年后达到上述要求不计息,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搞好林地经营的同时,应加强林地管理,若林地工作管理不善,甲方有权请人代管,费用从乙方保证金或分成比例中扣除;
2、林木成熟后,乙方应书面申请采伐,甲方根据上级下达的采伐指标及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树木采伐结束协议终止;
3、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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