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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商业性借款协议范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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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 19:09:3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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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签订时,以当日银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第一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 贷款拨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资金,以甲方购房款名义用转帐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第六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1)第一期(协议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______仟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甲方应在每月__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协议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七条 贷款担保 甲方以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从协议。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第八条 保险 甲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协议。若借款协议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协议存续期间,协议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协议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甲方如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丙方的书面同意,其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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