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____为本协议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协议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经济协议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协议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有关经济法庭判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协议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协议的附件
1.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附件:
(1)租赁协议附表;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
(3)租赁设备确认书;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协议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协议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协议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 (章)
经理: 业务员:
乙方:
代表: (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
租赁协议附表
───┬────────────────────────────────
序 号│ 协议主要事项
───┼────────────────────────────────
│租赁物件名称: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