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说明,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离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力争通过一至两年的努力,使我县创建平安畅通县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达到国家一等标准”这一目标仍有较大差距,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繁重。
多年来,我县一直在探索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办法。但是,农民群众和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农村公路等级低、隐患多、设计不科学,农村车辆技术状况安全性能较差,无牌多、无证多,管理上存在很多盲区等一系列问题仍然客观存在,而农村警力严重缺乏是造成上述问题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能够很好地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有效发挥交警部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以及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交通民警办理机动车牌照、驾驶证登记手续,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等方面的职能。推行农村交通协管制度是我县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进行的大胆的、行之有效的探索,为深入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推开此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把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抓好、抓落实,不断提高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质量,更好地为我县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二、密切协作,细化措施,建立健全村级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机制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村村通公路硬化工程的实施,我县现有道路通车总里程3967公里,除去交通公路部门列养的国、省、县道路542公里外,乡村公路达到3425公里,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难度显而易见,单靠公安交通民警单打独斗很难实现“道路畅、事故降”的工作目标,必须充分依靠“党委政府牵头总揽、综治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基层组织责任包保、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管理网络,突出村级管理这一重点环节,强化村级交通协管员这一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积极调动村级交通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认真抓好“五落实”。一是落实机构。各乡镇创建办要进一步加强村级机构建设,每个乡镇要成立交通安全服务站,实行挂牌服务,达到“三有”条件(即:有办公场所、有规章制度上墙、有基础台帐档案)。二是落实人员。根据县创建办明确要求,村级交通安全协管员人选原则上必须是现有村委会班子成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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