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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拼写宜遵从公序良俗

时间:2010-10-20 11:52:14  来源:不详
17日,国家语委副主任李宇明称,《人名汉语拼音拼写规则》即将出台,它明确规定人名汉语拼音拼写要“姓在前名在后”,而《规则》的公布时间,只取决于行政程序(详见07版)。 


  诚然,把“张三”拼成“San Zhang”,不过是公民权利范畴的个性选择,即便不规整,谁也碍不着。如果非得立法矫正,不但像是“强扭西瓜”,还有越俎代庖之嫌。更何况,对于国人而言,姓名的拼写次序与传承已久的姓氏文化休戚相关。因此,保障民众姓名权,尊重其姓名拼写的自由,是权力谦抑和权利维护的题中之义。


  然而,名字的“元功能”,无疑是便于识别。姓名拼写讲求规范,也正是为了简单易认,减少社会交际成本。不然,无序可循之下,人家很可能“颠名为姓,认知错位”,把“张三”叫成了“三张”。事实上,正因缺乏明文规范,在国际交流场合,不少人在名字书写上姓名混淆,如同一团乱麻,令人难以厘清。化解繁琐的姓名辨识问题,解颐之方就是确立细节化的书写规范,孰先孰后,让人一目了然。


  事实上,过分夸大姓名拼写的“自主权”,也容易陷入“权利绝对化”的迷圈。按照约定俗成的规律拼写姓名,既是为他人识别添了便利,也是规避不必要的麻烦,比如做登记、交换名片等。要带来双重裨益,增添生活交往的便捷性,就不可能不在“姓名拼写的权利”上作出适度让渡。
 

  故而,立规则限制“姓名拼写”的自由,也是“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的现实演绎。捍卫姓名拼写的权利,与遵循拼写规范的义务,就像公民社会性的“硬币两面”。追求书写个性,不应摒弃遵守拼写规则的前提。


  当然,“先姓后名”也体现着民族的文化认同。长期以来,我们的名姓称谓就保持着自身特质,统一规范,也是对姓名文化的一种秉持。在北欧许多国家,政府还专门制定了人名词表,抵制“新潮”或强势的“洋名”入侵,也拒绝违背识别规律的姓名,以维护姓名传统。


  姓名拼写,宜遵从公序良俗。当情绪化的执拗,肯向统一性的“先姓后名”拼写规则“低头”时,你我的名字,才能既易于识别,又能映衬出自身的文化气质。


  文/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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