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成立后,在艰苦、险恶的环境中与外轮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在华的英国太古、怡和、美国旗昌等轮船公司,联成一气,采用大幅度降低运费等手段想挤垮招商局。李鸿章采取筹借官款、增拨漕粮及承运官物等措施,予以回击,使招商局转亏为盈。结果旗昌公司反遭破产,而太古、怡和等公司,不得不与招商局三次(分别为1877、1883、1889)签订“齐价合同”:中外公司在各条航线上共同议定统一的价格,确定水脚收入和货源分配方案。这是一个双方妥协折中的方案。但从招商局讲,却具有打破外轮垄断中国航运业的积极意义,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中国的权利。
1912年12月23日 北京政府声明对西藏拥有全权
1912年12月23日,中国政府对英国于8月17日照会中所提五点《节略》,逐条作出正式答复,声明:(1)中国对西藏拥有全权,惟现时无意改西藏为行省,但亦不许其他一切外国干涉西藏之领土权及内政。(2)中国于西藏为履行条约,维持治安,必须驻有军队,但非无限制。(3)中英已两次订阅关于西藏之条约,今无改订新约之必要。(4)中国政府并无有意阻断印藏交通之事,以后更当加意保护。(5)承认中华民国不能与西藏问题并为一谈,深望英国先各国而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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