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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乃武案与上海《申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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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5-10 10:11:1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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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为垂帘听政的慈禧太后[注: 孝钦显皇后(慈禧太后)(1835年11月29日-1908年11月15日,叶赫那拉氏,名杏贞[1]。慈禧出身于满洲镶蓝旗(后抬入满洲镶黄旗)一个官宦世家。]。面对汹汹舆情,朝廷特旨委派浙江学政胡瑞澜审办。胡瑞澜于年底结案,奏称:“此案原拟罪名,查核并无出入”。在京浙籍部分官员和绅士不满这一结论,联名上书都察院,几位言官更激烈抨击,清廷乃命刑部直接插手,于1877年春开棺验尸,“验明葛品莲尸骨,委系无毒,因病身死”。冤案平反,先后审理此案的官员均遭重谴,如浙江巡抚和复审的浙江学政均系朝廷大员,被一并革职,余杭县令则被流放充军,而且不准赎还。
实际案情如此,另外流传甚广的一些说法,如小白菜不安于室,与包括县令之子在内的多人有染,县令之子争风吃醋,有意陷害杨乃武云云,均无实据。至此,这起轰动朝野的大案,“凡三次上控,历四年而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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