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9月1日 清廷宣布预备立宪
1906年9月1日,清廷发布上谕[注: 上谕 正文 皇帝的命令和指示。也指清代皇帝用来发布命令的一种官文书。 清代皇帝颁发命令的文书种类很多,有制、诏、诰、敕等类,其形制、质地、颜色与使用的范围各有不同。],宣布预备立宪。
上谕说:“我国政[注: 国政 拼音: 解释: 1.国家的政事。 2.古代官名。即正卿。-guozheng]令,日久相仍,日处阽危,忧患迫切,非广求智识,更订法制,上无以承祖宗缔造之心,下无以慰臣庶治平之望。诸国所以富强者,实由于实行宪法,取决公论,君民一体,呼吸相通,博采众长,明定权限。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注: 基本资料 立国lìguó【found a state;creat a n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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