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满文老档6件。
20.题本20件。如清《管理吏部刑部理藩院[注: 理藩院是清朝统治蒙古、回部及西藏等少数民族的最高权力机构。1631年,漠南东部以科尔沁为首的蒙古诸部,先后归顺了清朝。同年七月,皇太极设立六部,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事务总管和坤等题本》。
21.玉牒2件。如清《宗室玉牒》。
22.契约10件。如清嘉庆7年《金宏朝贷款契约》。
23.科钞3件。如明崇祯年《兵部科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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