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1日 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召开 决定对高等学校招生制度进行改革
1977年10月21日,教育部[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共有19个司局组成,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确定并经国务院[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批准,从1977年起,对高等学校招生制度进行改革。今后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市地初选,学校录取,省、市、自治区批准的办法。这种招生制度,同“文化大革命”期间的“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招生办法比较,有以下特点:一、招生对象广泛了。二、对文化水平的要求提高了。三、重视了文化考试,使新生的质量有较大提高。
10月2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搞好大学招生是全国人民的希望》,报道了这一重要消息,极大地调动了广大青年的学习积极性,形成了十多年来从未有过的读书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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