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2月2日,华盛顿会议第三十次全体委员会开会,讨论关于中国要求废除“二十一条”问题。
日本代表币原喜重郎声称,“二十一条”系两国之正式条约,反对会议“重新研究及审查”,仅表示日本同意放弃满蒙筑路借款、聘请顾问、教官等项的优先权,撤回1915年签约时日本政府[注: 日本的行政机关,是负责日本国家行政事务的政府机关,主要是内阁下属的各政府单位,事实上也可以等同于日本政府。相对于地方公共团体(地方政府),]对第5项之保留。
次日,第三十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即末次会议)上,中国代表声明:中国对于“二十一条”始终视为事实上之压迫,不承认有法律效力,必须废止全约。美国代表声明:注重门户开放,要求利益均沾。关于“二十一条”之讨论以无结果告终, 仅将3国声明载入会议记录。中国代表要求终成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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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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