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文化遗产,中文在概念上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简称《世界遗产公约》),]保护工程,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工作,普查成果构成了一个丰富的文化资源宝藏,普查进一步廓清了全国不可移动文物家底,取得了近77万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基础信息和翔实数据,包括总量、分布、类型、年代、所有权、使用情况、人文环境、自然环境、保护级别、保护状况、破坏因素等,对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重要意义。
制度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普查工作,确保普查进度与质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保证良好的秩序,是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普查过程中,各级普查机构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调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多种方式,严格规范普查工作,确保普查进度与质量。
5年来,国务院三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文物局下发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央本级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报送制度》《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规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调查资料档案管理规定》等十几项规章制度,并通过印发通知、简报,组织培训、试点观摩,召开质量控制会议、专家研讨会、检查验收等方式,及时统一认识和工作方法,确保普查成果严肃、真实、科学。
各地普查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实地检查指导等形式,为普查队员答疑解惑,解决实地文物调查中各类技术[注: 不论何种文化,技术都是异曲同工的词汇。它可以指物质,如机器、硬件或器皿,但它也可以包含更广的架构,如系统、组织方法和技巧。]问题,强化了普查质量。
合力
举全国之力,密切配合,全力支持普查工作开展
本次普查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6大类59小类。要对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位置、数量、规模、价值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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