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李鸿章(1823年2月15日-1901年11月7日),字子黻、渐甫,号少荃、仪叟,谥文忠,安徽合肥人。中国清朝末期重臣,洋务运动的主要倡导者之一,淮军创始人和统帅。]诞辰
李鸿章生于1823年2月15日,安徽合肥人。1861年辅佐曾国藩[注: 曾国藩(1811年11月26日~1872年3月12日),字伯涵,号涤生,原名子城,派名传豫,清湘乡县荷叶塘(今双峰荷叶乡)人。],配合外国侵略军攻陷苏、常有功荣升为江苏巡抚。1865年任两江总督,调淮军6万多人镇压起义军。1870年经曾国藩力荐,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注: 北洋大臣,清代官名。北洋通商大臣的简称。清朝末年官职设立于1870年全称为北洋通商大臣管理直隶(今河北)、山东、奉天(今辽宁)三省通商、洋务,办理有关外交、海防、关税及官办军事工业等事宜。],掌军政、外交大权。后为挽救晚清,大办洋务,陆续开办制造局、招商局、织布局、煤矿、铁路等企业,主张官办,向国外购买军火、扩充淮军实力,建立北洋舰队,成为洋务派的首领。李鸿章反对抵抗外国侵略,主张妥协投降,与外国签订了一系列[注: 一系列 拼音: 解释: 1.犹言一连串。-yixilie]卖国条约,如《中英烟台条约》、《中法新约》、《马关条约》、《中俄密约》等;对内反对维新变法,镇压义和团。
李鸿章1901年离开人世。
1912年2月15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