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网络上有一场关于代笔的争论。我不写微博,觉得那活琐碎且浪费时间,但也经常打开ipad看一下网上的热点事件[注: 事件一般是指历史上或社会上已经发生的产生相当影响的事情。它的发生是受多重因素激发而产生的。可能来源于于政治领域,或者军事领域。]。关于韩、方之间的争论,认真看了,觉得有意思,甚至有趣。方先生是一个较真的人,他发现一个神童故事有了瑕疵,便下定决心要弄明白这个神童的成色有几分。韩作家也有趣,别人一说他代笔,便亮出手抄的原稿来,证明自己是百分之百的“正品”,绝无代笔。其实在今天,什么都可以造出来,何况手写的“原稿”?这一举动实在小儿科了。大家都知[注: 都知是宋代宦官官名。-douzhi]道代笔并无“违法”之处,只是要下定决心维护一个神话就太不值得了。我不想就此争论说三道四,有人不相信神童,有人坚持当韩粉,都无大碍,只是让我想起“代笔”其实是久有传统的事情。
文化大革命前,邮电局的门口,有人会摆一张小桌,支一面小招牌,上面写着“代笔书信”。那时候,没有读过书的文盲不少,收到了亲人从外地寄来的信,就有了读与写的问题。潦倒的读书人找不到其它工作时,便有人干起代笔书信的营生。上学时路过邮局,见到代笔者为大爷大妈们写好了信,还会认真读给他们听:“吾儿,来信收到,家里都好,望儿在部队听领导的话……”用的是第一人称[注: 简介某些语言中动词和名词或代词相应的语法范畴. 详细信息代词所指的是说话的人叫第一人称,如“我、我们”;所指的听话的人叫做第二人称,],这是正味的代笔。
上世纪70年代初,我从工厂被借到《陕西[注: 陕西省-陕西省,简称陕、秦。省会西安。位于中国内陆腹地黄河中游。跨黄河中游和长江支流的汉江,嘉陵江上游,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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