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而且在数量上也比较多。”
明代是家具发展的鼎盛期,“床”与“榻”在造型和功能上已有了明显的区别。“床”作为专用的卧具,退居到室内,在形制上越来越封闭和私密化,如床、帐结合的架子床,床、帐、踏廊结合而成的拔步床等。此时的“榻”,比床矮短,多半不用来睡觉,更多的是用来坐息、会客和办公,上置矮几,几上放茶具、文具、书籍和清供之物,几的两侧分别置坐垫、隐枕。“榻”一般置放在厅堂、书房等高雅场所,具有某种“公众性”。
故成语“扫榻以待”的“榻”,即是摆在厅堂、书房的家具,可以延请客人坐到“榻”上,隔几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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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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