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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钱,在刘宠看来已经不是钱了,而是百姓们的心。全部收下,显然有违他做人、为官的原则;一概不收,又盛情难却,也有违他的爱民之心。刘宠是个聪明人,他只象征性地取“一钱”,表示不“却”民之“盛情”。然而,“一钱”也是钱。带走,也有违于他为官“两袖清风,一尘不染”的准则,所以,随后又投之江中,归还会稽郡。
刘宠在“盛情难却”之下的明智之举,获得了千古美名。后来,史志家范晔[注: 范晔[运动员],范晔[史学家]]将此记入《后汉书[注: 《后汉书》-《后汉书》是一部记载东汉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司马彪续作),记载了从王莽起至汉献帝的195年历史。]·循吏传》,奉为楷模。
后人传说,这段江水自从刘宠投钱后,更为清澈了。后人遂将西小江改名为“钱清江”(在今绍兴市境内),建碑于江边,上书“会稽太守刘宠投钱处”,碑旁建“一钱亭”,又在钱清设立“一钱太守[注: 一钱太守 拼音: 解释: 比喻值得称赞的廉洁的官吏。或讥讽那些贪官污吏贪财。-yiqiantaishou]庙”为之纪念。如今浙江绍兴市北面的钱清镇,据说就是当年刘宠投钱入河的地方。
“一钱太守”的美名自此传开。
清初,监察御史[注: 监察御史是官名。隋开皇二年(公元582年)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始设。唐御史台分为三院,监察御史属察院,品秩不高而权限广。]杨维乔在刘宠墓前题诗:“居官莫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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