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汪精卫给国民党中央党部和蒋介石发出“艳电”,公然说日本“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尊重中国之主权”,能使中国“完成其独立”,宣称愿以近代提出的“互相善邻友好、共同防共和经济合作”三原则,“与日本政府[注: 日本的行政机关,是负责日本国家行政事务的政府机关,主要是内阁下属的各政府单位,事实上也可以等同于日本政府。相对于地方公共团体(地方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这样做“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战以来沦陷各地亦可收复,而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亦得以保持”,公开打出了乞降的旗帜。至此,汪精卫集团公开投靠日本。
1942年12月18日 日本制订“对华新策略”
1942年12月18日,日本大本营与内阁联席会议通过了《处理中国问题的根本方针》。日本决定: “帝国以国民政府(汪氏)参战作为打开日华间局面之一大转机,以日华协作之根本精神为准则,专心致力于加强国民政府之政治力量,同时谋求粉碎重庆所根据的抗日借口,真正向更新中国与完成整体战争迈进。”以此作为完成“大东亚战争的基本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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