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心中不折不扣的“侠女”。
她站在法庭上说:“父亲如果战死在两军阵前,我不能拿孙传芳做仇人。他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才与他不共戴天。”
法院一审判决她有期徒刑十年时上诉到天津高等法院后,施剑翘被改判7年,但是她仍然不服,再上诉到南京的全国最高法院。
在舆论的压力下,1936年10月,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向全国发表了公告,决定赦免施剑翘。
实际上,最终对施剑翘的赦免起到最主要作用的,是冯玉祥[注: 冯玉祥,安徽巢县人,原名基善,字焕章,中国近代军事家,国民革命军陆军一级上将,北洋军阀时期,曾任陆军第十六混成旅旅长,第十一师师长,陕西、河南督军,陆军检阅使。]。
“冯玉祥和奶奶的叔叔施从云一起参加过反清运动,他听说昔日战友的侄女有此复仇的举动,立刻联合了李烈钧[注: 李烈钧(1882-1946),原名烈训,又名协和,字侠如,号侠黄,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罗溪坪源村人。国民党二级陆军上将。参加过太平天国太平军,为民做出不少贡献。]、张继等30多位党政要人,呈请国民政府要求特赦。结果,奶奶服刑不到一年,就重获自由。”施朝说。
1936年10月15日的清晨,监狱里一位姓芮的科长走到施剑翘的身边,轻轻地对她说:“恭喜你,你已经得到国家的特赦了。”
5天以后,在居士林枪杀了孙传芳的施剑翘走出高墙,重获自由,那一年,她整满30岁。
施剑翘用十年时间,独立策划和完成了一项几乎不可能实现的刺杀任务。此后的岁月里,她被冠以“侠女”、“烈女”等各种头衔,不断成为多种演义故事的女主角。
“在此后的数十年里,除了那份她自己写的手稿外,奶奶几乎从未提起过这段往事,而且至死也没有再和爷爷相见。”施朝平静地说。
(作者:米艾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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