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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呼吁撤拍钱锺书私信 拍卖公司拒绝接受采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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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5-28 14:07:1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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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露自己对他人的看法。杨绛先生的信也在被拍之列,而她本人也已表示反对。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著作权角度来讲杨绛先生可以要求拍卖行不得进行拍卖。
张洪波表示,钱锺书先生写给某人的信件,所有权是收信人的,但是这个信的著作权归钱 书享有,钱先生去世之后,杨绛先生享有对书信的著作权。
张洪波认为因为拍卖行为本身也属于一种发表行为。这个信件的持有人没有权利去发表这些作品。但张洪波表示,也有一种观点认为,拍卖只是物权转移,并不牵涉版权变更,因此,不违反著作权。既然收件人拥有信件的所有权,那么,拍卖虽然不妥,却不违法。
晨报记者 王歧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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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信源于《干校六记》发表
对于此事,作为出版杨绛多部著作的出版方,三联书店总编辑李昕表示,他们通常是在杨先生过生日、过春节或编辑过程中有一些事情去与她沟通,目前并未对此事与她进行讨论。杨先生发表声明表了态,包括她给李国强打电话等消息他们也注意到了。李昕表示,他知道香港《广角镜》的李国强,可能在上世纪80年代,李国强跟杨先生和钱先生的接触比较多,主要是为了发表杨先生的《干校六记》。因为杨先生的《干校六记》涉及的题材,一时不是很方便发表,所以寄到香港,当时最初是在《广角镜》杂志发表的,后来在三联书店出版。所以在那段时间里,钱先生、杨先生与《广角镜》李国强之间的通信应该是不少。因此通信可能不限于《干校六记》,在信中的交谈,还涉及到其他方面。因为他也注意到,此次要拍卖的东西,不止书信,还有《干校六记》的手稿,这个事情就可以连上了。
李昕表示,此事绝对要尊重杨先生意见,作者对于信,有著作权。特别是信中涉及到钱先生对历史和学人的评价,杨先生认为不适合公开发表,要尊重她的意见。公开展出已经是一种公开发表。李昕表示,此事涉及著作权人认为适不适合发表,因为拍卖要公开展览,这不仅是隐私的问题,如果著作权人认为其中有一些不愿意公开的内容,即使不是隐私,也要尊重著作权人的意见。
晨报记者 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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