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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一号文件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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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深度融入产业发展

时间:2010-1-22 10:47:56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深度融入产业发展

  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出台,使得产业大发展的谋篇布局在新一年深入展开。以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为例,《指导意见》在肯定非公有出版工作室是新闻出版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基础上,提出了更具体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进入新闻出版产业的领域与方式,并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开拓境外新闻出版市场。

  政策扶持日趋明朗

  《指导意见》在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中明确提出: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有序进入新闻出版产业,解放和发展新兴文化生产力。

  这一政策被业界认为是2009年改革指导意见使民营书业浮出水面的延续和规划发展的进一步明确。新闻出版总署产业发展司司长范卫平认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已成为出版业的生力军,成为一种新的文化生产力,因此,在政策上要予以正视、引导、规范,并促进它的发展。”范卫平同时指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优化新闻出版产业的所有制结构实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明确政策。

  对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新闻出版产业的方式与途径,范卫平说,《指导意见》明确了几条路径:一是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二是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从事印刷、发行等新闻出版产业的有关经营活动。

  三是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资本投资组建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有序参与科技、财经、教辅、音乐艺术、少儿读物等专业图书出版活动。四是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开拓境外新闻出版市场。

  对于这些政策扶持,业界人士认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已经不仅是浮出水面,它的发展、规划与运作已经纳入行业发展的整体布局。这给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打了一针“强心剂”。

  民营书业迎来发展新机遇

  民营书业特约观察员张守礼说,以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是“摸着石头过河”,现在有了明确的政策引导,发展将更加规范、有序。

  山东世纪金榜书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泉认为,《指导意见》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业合作,是一个令国有和民营双赢的引导性政策。张泉说,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号称机制灵活,但有些是简单的“夫妻店”,不是机制灵活,而是基本没有机制,缺少制度建设和企业文化。相反,很多转企改制之后的国有出版发行单位,领导者思路活跃,制度灵活,且有一定之规。因此,民营与国有出版发行单位合作也将促进自身的制度建设,走规范发展的道路。

  在采访中,一些民营书业观察员分析认为,在国有出版发行单位转制基本完成的大背景下,出台《指导意见》,明确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与国有出版单位合作,对双方来说都是发展的新机遇。在国有出版单位向市场转型的过程中,在市场中成长起来的、以创意著称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无疑将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也有利于其在规范化发展中做强,并参与到出版业“造大船”的过程中,共同打造大型出版企业。而对于国有出版单位来说,双方资本、资源的重组,有利于强化专业特色,增强竞争力。

  政策开放让产业发展更健康

  在《指导意见》中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从业者最为关注的是,明确提出了非公有资本进入新闻出版产业的方式与途径。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政策将进一步培育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出版特色,有助于在双方合作中造就一批专、精、新、特的出版企业。

  在感受政策开放的鼓舞中,有些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相关人员提出,对于《指导意见》没有提到的出版领域,有没有可能在未来发展中进一步放开?比如,国有与民营目前合作较多的社科图书领域。

  另外,对于《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支持各种所有制的新闻出版企业到境外投资兴办实体的政策,也引起了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关注。曾参加2009年法兰克福国际书展的英国新经典出版社社长、北京求是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勇军就表示,这一政策令他备受鼓舞,他计划2010年尝试在法国、美国、西班牙等国家开办独立运作的分公司,把该公司的图书销售到更多的国家。

  记者 洪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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