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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的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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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9-8 20:37:01 来源:风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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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的人生 2009.5.17 大难不死之后,总要回顾自己的一生: 我生于1951年3月22日。 1968年3月2日,抛弃了大学梦,穿上了绿军装; 1970年在全国人民都在学毛选的时候,我在学毛选的同时成为“学习毛主席著作模范红九连”所在团唯一读马列的战士,开始通读《资本论》和马列原著; 1971年7月1日,在舅舅还以“特嫌”关在狱中、父母还在农村“插队”时,当了两年班长的我终于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73年复员以后,放弃了条件相对较好的工作岗位,自愿成为产业工人,开始通读铁西区图书馆和沈阳水泵厂图书馆中斯大林全集、鲁迅全集、二十四史等方面尘封多年的新书; 1976年,党员内部传达粉碎“四人帮”消息的当天夜里写出了《评“四人帮”的两篇黑文》的批判文章,随后又写了《论社会主义生产》的文章,发往《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辽宁日报》和《沈阳日报》; 1977年高考前夕,为了撰写批判“四人帮”和极左路线的文章《近代史》,不惜放弃了高考复习; 1978年11月,终于在离开校门十年之后考上大学,重返校园; 1981年11月,进入国家机关成为公务员,1984年7月提为副处长主持全处工作,开始系统推进沈阳市的收费管理改革、治理“三乱”和理顺第三产业价格工作,1985年开始成为局级干部候选人,接受组织部门考察,至1993年末已基本理顺沈阳市的第三产业价格、治理了“三乱”、建立了全市相对合理的收费管理体制,促进了第三产业发展。期间,为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在铁西区召开了有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方代表参加的全国首次价格调整和收费管理座谈会,也就是后来的听证会; 1993年11月7日,响应国家机关干部“五不准”的规定,主动帮助前妻在案发前退回了以前所收与地方政策相符却与国家新规定不符的14万元人民币,动员前妻退回了其余款项; 1993年11月23日,携款(当时认为是前妻或朋友所退款项的不足部分)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投案自首”,承担了全部责任; 1996年1月,在忍辱负重查清基本案情和做好准备通过出狱人员向省委和亲属反映有关问题后,在省检察机关的最后一次提审中公开揭露了他们徇私舞弊的问题,推翻了以往的全部口供; 1997年12月31日,在有许多省市干部旁听的公开庭审中变被告为原告,当众揭发了省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违法办案、徇私舞弊的犯罪嫌疑,驳斥了收钱即为受贿的谬论,替前妻承担了全部责任,令公诉人哑口无言; 1999年8月29日,考虑到地方党委的决定、投案时的初衷,在写给贾永祥院长的信中(详见《18.给贾永祥院长的信》)毅然放弃了上诉; 2001年10月15日假释出狱,服刑期间顶住了个别监区领导索贿的压力,宁可干苦役也没做有违良心的事; 2004年2月20日左右开始以《论改革》为首篇,在互联网上以真名实姓发表《探索集》系列文章,迄今已达一千九百多篇、一百二十多万字,展示了一名革命后代、前共产党员的人生和胸怀、见解,在身败名裂、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甚至依靠他人接济为生的人生低谷谱写了人生新的辉煌! 让我引以为豪的还有:一生坦荡、清白,没有做过任何有违良心、玷污前辈名誉和自己人格的事,没有向任何艰难困苦屈服过,没有荒度人生的每一分钟,为党、为国家、为人民、为人类做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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