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传统文化 >> 占卜 >> 八卦 >> 正文
盘点2008“最”八卦房产…
没比房产买卖更讲究手段…
房产八卦:普通商品房最…
房产建筑风水论
写字楼拥有理想风水的五…
写字楼风水拥有理想风水…
最新热门    
 
拥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成了违法建筑被强拆!

时间:2009-9-8 20:37:56  来源:风水网
bsp;  和平路东侧73号到75号的商用住宅被称为违法建筑的主要原因,是该处房产没有土地使用证。

    5月13日,记者随业主杜秀清走访了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规划局、建设局等部门,结论是:房产证没问题,但这块土地确实没有办过土地征用手续,国土资源局的电脑档案里无法显示其归属。

    房地产管理局在查询档案后告诉杜秀清,其房产证确系他们所发,但没有土地证,他们是根据业主与长城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购房协议发放的房产证。记者问办理房产证是否需要审核土地征用手续,一位被称为杨科长的工作人员回答说,现在办理肯定要审核,但当时在各方面法律法规不太完善的情形下,手续可能不太严格,具体是如何办理的,他不是经手人员,不清楚。

    建设局的说法是,当时他们和规划局是一起的,这份编号为930158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根据当时的规划处作出的规划许可证作出的。在这份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记者看到建设单位是廊坊市工商局,建设项目名称是营业楼,建设规模是3000平方米。

    杜秀清等人又到了规划局,得到的解释也很模糊,让去问开发商。

    当年的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早已转制为现有的中太房地产公司。记者和杜秀清等人又到了中太房地产公司,一位姓彦的副总经理说,当时所有手续都是市工商局办的,他们只负责建房和销售。

    5月14日,记者采访了廊坊市工商局。办公室王主任告诉记者,当时市工商局按照政府要求,建汽车交易市场,但没有资金支持,后来租用王寨村的土地,和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建了市场和营业楼。1999年,按照“管办分离”的政策,将这里的债权债务及土地都交给了王寨村。

    新开路办事处的张宁副书记告诉记者,王寨村早在1994年就转非了,其所属土地都已转为国有,但营业楼所占这块土地一直未办理征地手续。

    廊坊市工商局办公室王主任说,当时没有交土地出让金,商户们购买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但商户们手里拿的却是拥有完全产权的房产证,王主任表示,当时怎么办下的房产证不清楚,可能是当时手续要求不太严格,“要按现在肯定不可能”。

    记者在一份廊坊市工商局与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3年9月2日共同签署的一份《联合开发汽车市场合同》上看到,由甲方(工商局)负责租地、项目报批、计划、规划事宜,乙方筹措开发资金,并承担设计、施工所需资金。开发房屋面向社会销售,乙方保证所售商品房手续的合法性,负责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过户事宜。销售利润(指销售总额减去乙方综合开发成本后的余额)甲乙双方分成,比例为甲方占35%,乙方占65%。

    谁为历史问题埋单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听到最多的解释是“这属于历史问题”。但历史问题究竟该谁来埋单?现在业主成了冤大头,他们当初购买的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现在被说成违法建筑遭拆除,经努力获得一些补偿,却要扣除很大一笔“租地使用费”。

    杜秀清告诉记者,她是2001年以3000多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购买的二手房,现在拆迁的评估价格是5484元/平方米,其中扣除土地价格1667元/平方米,他们可拿的建筑物补偿是3817.45元/平方米。由于没有及时拆迁,只能拿到85%的补偿款,这样算下来,补偿共约36万多元,还要减去从1992年算起的租地费共9.1万元,她可以拿到手的不到27万元,而她当初买房时花了33.8万元。“人家买房都升值了,我这还要赔掉6万多元。”杜秀清说。

    商户们都像杜秀清一样,不仅拆迁补偿远远低于周围市场价,还要交上一笔10万元左右的“租地费”。

  &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