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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于礼乐:中国文论知识形态的生成

时间:2009-8-8 16:53:54  来源:不详

  摘 要:中国文论知识形态的生成根源于礼乐文化。礼乐文化本源上是中国古代天人合一、天地差序格局的宇宙秩序的体现。用礼和乐的诗的经典化,影响了中国文论的知识形态和生产方式。生成于礼乐文化中的中国文学理论天然具有对和谐秩序的诉求,美善和谐、天人和谐、理性与感性和谐,是形成中国文论的价值观和审美观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礼乐文化;中国文论;知识形态;和

  Abstract: The intellectual form of Chinese literary theory was originated from culture of ceremony and propriety and music, which was rooted in classical Chinese view that Man be in harmony with Heaven and that Heaven noncorrespond with Land. Thus classicization of poetry with ceremony and propriety and music influenced the intellectual form and productive means of literary theory. As a result, Chinese literary theory, which was generated from culture of ceremony and propriety and music, naturally calls for a harmonious situation, that is, harmony between beauty and goodness, Man and Heaven, and reasoning and perception, which is an important basis of the view of values and the view of appreciating beauty in Chinese literary theory.

  Key Words: culture of ceremony and propriety and music; Chinese literary theory; intellectual form; harmony
  
  中国古代文化观念中并没有作为独立知识门类的文学理论,今人对中国文学理论的研究不论其命名“诗学”还是文论,多是以现代学科体制下西方文学理论的框架、理路来认知和思考,但中西文论各有不同的文化背景与根基,如此横向移植未免削足适履。先秦礼乐文化是中国文论知识生成的历史文化语境,也是贯穿中国文论的根本的、内在的文化精神。不仅中国文论的主要命题、范畴籍由此生,中国文论的价值观、目的论、知识生产方式也受其规约。在礼乐文化的认识阈((episteme)中呈现中国文论的知识形态,是当下中国文学理论研究中一个值得展望的方向。
  礼乐文化素来是儒学研究的重要话题,也是治中国历史和中国思想史的学者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文论界也偶有人关注中国文论中的礼乐因素,但将礼乐文化作为中国文论产生的认识阈,甚至将中国文论的诞生还原到知识尚未分化的先秦时期的混一状态,将文论视作礼乐文化的重要表现和承载方式,重新认识中国文论的原始气象和内在规律,目前尚不多见。即便在较少的将礼乐文化作为中国文论产生的知识背景的研究中,也存在轻视文论自身的知识自律性的倾向,这难免变成中国思想文化的研究。近期出版的博士论文《礼乐文化与中国文论早期形态研究》[1],在考察礼乐的思想与知识谱系及其发展演进,梳理礼乐的思维构型、文化基因、精神品格等方面颇有新的探索,也显示出对礼乐文化与中国文论关系的关注。但是,该论著研究的切入点和重心,则更着力于对礼乐文化本身的研究。
  鉴于此,本文试图对同样的话题以相反的进路再做探讨。质言之,以中国文论为知识本体,初步勾勒生成于礼乐文化中的中国文论发生的知识生产机制和生成形态。中国文论第一个明确的诗学观是《尚书·尧典》中提出的“诗言志”,今人可见的中国文论的第一部专门著作是《孔子诗论》,中国第一部文学作品集是《诗经》。这三个“第一”都与礼乐文化密不可分,又蕴涵中国文论的初步建构,并对后来文论的推衍模式、理论特征等产生了本源性影响。
  1礼乐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元文化,它奠定了中华民族人文精神的历史走向。礼乐文化是对中国远古从五帝到夏商周时代文化的概括,也是中国古代文化的整体框架。作为文化系统,礼乐一直贯穿于古代社会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作为道德观念,礼乐既是上尊下卑的纲常伦理,又逐渐作为君子之“德”的体现,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作为社会制度,礼乐在周公“制礼作乐”后,形成“郁郁乎文哉”的“礼乐文化”鼎盛之世,成为西周社会的一项根本制度,承担着维护等级制度和社会统一秩序的政治重任。“封建之要义,在文教之一统。故推及西周封建制度之极致,必当达于天下一家,中国一人。太平大同之理想,皆由此启端。故周公制礼作乐之最大深义,其实即是个人道德之确立,而同时又是天下观念之确立也。”[2]礼乐文化为中国历史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演化框架,也为春秋以来文化变化提供了一个逻辑前提和文化背景。
  在古代文献中,礼乐文化以礼、乐、文三个概念为核心。“礼”本义指礼器、文物典章,也指仪式中人的一套程式化动作或表演;“乐”本义是舞乐及其带来的快乐;“文”本义是仪式中文身之人即巫,也指整个仪式的审美性外观。礼、乐、文既分别代表仪式中各自本来的意义,又都用来表达仪式的象征性内容,因此也可以以部分代全体的修辞方式作为礼乐文化的代表。《礼记》中写到:“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乐者异文,合爱者也。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3]这里,礼、乐、文成为原始宗教仪式活动中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不论“文”指“经纬天地”(《春秋传》),还是“错画”(《说文》),在礼乐文化中,后世的各种“文”如政治、宗教、哲学、经济、美学等知识门类是整合在一体之中的,因此中国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机制与知识秩序的建立也产生于礼乐文化中。“诗言志”、《孔子诗论》和《诗经》、《论语》都无可争议地受制于礼乐文化,也丰富、体现、传承着礼乐文化。《礼记·孔子闲居》载孔子曰:“志之所至,诗亦至焉;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之所至,乐亦至焉。”“乐”、“礼”、“诗”、“志”成为中国文学理论发生时具有内在同一性的几个重要范畴。
  “诗言志”作为中国文学理论的开山纲领其重要性在孔子诗学开篇便得到了体现。《孔子诗论》第一简便是继续推演这一观念:“诗亡离志,乐亡离情,文亡离言”;第二十简:“其离志必有以逾也,其言有载而后纳,或前之而后变,人不可以‘角干’也。”在孔子看来,诗如果偏离了“志”就会有逾礼的可能,因此读诗可以纳志,遵守礼仪规范在前,符合道义在后。
  这里首先要廓清“诗言志”的“志”为何意?“诗言志”一般认为产生于尧、舜时代。“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4]今人对“诗言志”的理解多依《毛诗序》和郑玄的解释,认为“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和“诗所以言人之志意也”。按照现象学理论,这种解释没有还原语境,是比较含糊的。如果将“志”理解为“天意”、“天之意志”,就能够解释虞舜登基的隆重典礼为什么是“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因为只有传达这是天意,并且将天意反复咏唱,才能达到“神人以和”的目的。《国语·周语下》:“德音不衍,以合神人,神是以宁,民是以听。”《墨子·天志篇》:“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将“志”解释为“天意”和这两段文字是相容的。[5]有学者从人类学跨文化比较视野广泛考察了诗的缘起,并逐一分析梳理了学术史上对“诗言志”研究后,指出:“诗”言寺,即“寺之言”,“寺”假借为“志”,因此诗、志通用,诗即是志。因为“寺”是祭司,也就是古代社会沟通天人的巫师长。[6]134-196人类学知识告诉我们,古代社会的巫师长往往就是这个社会的最高统治者,即王、帝。看来“志”更可能是天意,“诗言志”时代的“诗”则是沟通天人的巫语,当然也许会具有一点“文学性”。
  事实上,三代用诗是制度化的,诗、用诗是礼乐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了服务于政治,采集来的民间诗歌并不是直接进入各种典礼,而是要经过雅化的制作过程。同时,还有大量“献诗”的乐歌应制。这些诗歌的内涵和价值旨趣自然受到礼乐政治的渗透和规约,从这个意义上看,采集民间诗歌除观风俗、知兴衰等为天子治国提供信息外,同时必须合礼合乐,不能“言志”的诗歌是不能进入庙堂的。三代凡举行典礼,必然要合乐、行礼、用诗,缺一不可,不同场合、不同等级的典礼其合乐、行礼、用诗也不同。据《祭统》、《明堂位》记载,天子用《颂》;据《礼记》记载,两君相见用《大雅》,大夫、士宴享用《小雅》。用礼、用诗的顺序则为,在堂上升歌完毕,奏《南陔》、《白华》、《华黍》等笙歌,间歌《鱼丽》,笙《由庚》等,最后合乐,《周南》三章,《召南》三章。
  作为中国第一个诗学观,“诗言志”产生了重大影响。以现在的“文学性”观照文学的发生,也许中国文学的最初形态不只是“言志”之诗,凡情感激荡之语、“杭育杭育”都可算做文学的雏形。而中国文学理论一开始就确立了诗与“志”的同位关系,将天意(神)凝结在语言中,与降神之乐舞一起,承担起社会功能。这种社会功能从最初的沟通天人以保社稷到后来的符合礼乐规定的个人志向、理想,贯穿了鲜明的关怀天下意识。到孔子《论语·述而》“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儒家的“志”已经可以与中国文化中最复杂的“道”相提并论了,“志”的天道意味逐渐被教化的人之道所代替。正如许倬云指出的,“孔子这一次突破在于将人道普遍化了,将行之于贵族的礼乐观念普化于大众之间”[7]。当礼乐从原始宗教领域进入社会政治、典礼仪式、人生礼仪时,乐、礼与诗歌实现了广泛结合,也确立了中国“社会政治与艺术相依”[8]的文化范式。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孔子“取可施于礼义”,删订当时的许多诗歌,呈现给后世一部“一言以蔽之,思无邪”的“诗三百”。[3]1936当我们从文学本体论去阐释《诗经》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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