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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象时空

时间:2009-8-8 16:54:01  来源:不详
地之象而明数的办法相对的是因天地之数理展开而明数的易占。《周易·说卦传》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幽赞”(直觉感通)和“倚数”(格致)即为《易》道的德业模式。庞朴先生认为这是圣人深得神明之道,想出了用蓍草求卦的办法。所谓“幽赞于神明以生蓍”,这是第一步;然后以蓍草象征天地的生化过程去反复排列,遂得出一些数来,即所谓“参天两地而倚数”,这是第二步;再后据得数的奇偶而列出卦象,所谓“观变于阴阳而立卦”,是为第三步;接着便有了各个爻位,所谓“发挥于刚柔而生爻”,那是第四步;最后是从卦与爻中悟出吉凶悔吝来,所谓“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完成第五步。五步中,第二步最吃紧,它是形成卦象的决定性步骤。这与《周易·系辞上》介绍的演卦方法是一致的:即从五十根蓍草中取出四十九根,“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象两就像阴阳,象三就像阴阳孕于太极之中。这一点在《老子》那里被明确地表述为:“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尤以宋代张载阐释最明:“地所以两,分刚柔、男女而效之,法也。天所以参,一太极、两仪而象之,性也。一物两体,气也。一故神,两故化,此天之所以参也。”
  《说文》云:“三,天地人之道也。”又《说卦传》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日阴与阳;立地之道,日柔与刚;立人之道,日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史记·律书》云:“数始于一,终于十,成于三。”这些都说明了《易》卦用三画成卦的数理理据。叶舒宪、田大宪在《中国古代神秘数字》一书中也阐发说:“神话思维把天地人三才齐备作为化育万物的前提,所以‘三’就成了宇宙创化的第一个完整的单元,万物生成发展的基数了。”笔者认为,《周易》之所以用三爻成卦,正是取含蕴阴阳的太极为三而能成就万物之意。这与先秦名家惠施等所谓的“鸡三足”之意同。晋司马彪注《庄子·天下》引惠施语“鸡三足”:“鸡两足所以行而非动也,故行由足发,动由神御。今鸡虽两足,须神而行,故日三足也。”太极乃混沌圆融之“神”,其中之气可动而生化有形之万物,但太极却仍能以整体的形态寓于其所生成的万物之中,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如“诚”)制约着其所寓主体的活动。这太极其实就是万物未得 化生之前的道,一个内蕴阴阳二气而为三的天地万物之“母”,其分化时则以阴阳化生有形万物而原初太极则以无形之态蕴于其中,这太极也就是《周易·系辞上》所谓的“形而上者谓之道”,而阴阳以下就是“形而下者谓之器”了。
  因此,在既已成形的情况下,“神无方而《易》无体”,所谓生蓍之本,当以“幽赞”通之,而阴阳就成了人们认知道体的门径。所谓参天两地而生气化之原型(即八卦,太极之三而以阴阳之两组合之),故当以数理明之。至于六十四卦作为有形万物动静变化时本体状态的数理模型,也许就是《周易·系辞上》所说的“一阴一阳之谓道”(理论上的八卦之阴阳二合)的根据所在了。
  易占之所据,自与龟、械略同,亦因人之念起而求天地信息呼应之状,自董仲舒以五行继于阴阳论生成之数,其后易占之方法盖亦有所改变,若京房创立卦序八宫说,即因卦爻纳甲而配五行于其中,如此则天地生化之数理模型才得到一种较为完善的物化落实,也直接确立了后世本数占法的范式。
  
  三、现象的理性解析
  
  《周易·系辞下》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对现象的仰观俯察、体知选择是人类源自动物的生存本能,然人类之理性能力又使得这种观察延及更为广阔的领域,并积累出更多的成果,这就是传统数术对天、地、人、物的观察,从而得出与人生之吉凶悔吝相关的类属经验。此亦可分为两类数术方法:因象归类之本象卜和因生定数之本数占。
  本象卜包括占星云风气、风水、人相及自然异象如山崩水竭、草木虫鱼之变异、季节不时和人生异象如梦幻、目瞤耳鸣等等。若《汉书·艺文志·数术略》云:“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纪吉凶之象,圣王所以参政也。”“形法者,大举九州之势,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数、器物之形容,以求其声气贵贱吉凶。犹律有长短,而各征其声,非有鬼神,数自然也。然形与气相首尾,亦有有其形而无其气,有其气而无其形,此精微之独异也。”“杂占者,纪百事之象,候善恶之征。”“历谱者,序四时之位,正分至之节,会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杀生之实。故圣王必正历数,以定三统服色之制,又以探知五星日月之会。凶厄之患,吉隆之喜,其术皆出焉。”是皆本象卜之荦荦大者。
  张家国先生据唐代李淳风《乙巳占》归纳占候程序有四:不同天象的状况,这种状况所具有的象征意义,理论上的解释,禳解的方法等,即已表明这种占卜法是以明确的经验归纳——不同天象的状况与人事关系之归纳为前提的。《淮南子·地形训》云:
  土地各以其类生,是故山气多男,泽气多女,障气多喑,风气多聋,林气多癃,木气多伛,岸下气多肿,石气多力,险阻气多瘿,都气多夭,寒气多寿,谷气多痹,丘气多狂,衍气多仁,陵气多贪。轻土多利,重土多迟,清水音小,浊水音大,湍水人轻,迟水人重,中土多圣人,皆象其气,皆应其类。
  亦可明其分类以系人事的特点。又《灵枢经·阴阳二十五人》因五行、五色而分人之相貌,以别其吉凶美恶,亦甚明之:
  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别其五色,异其五形之人,而二十五人具矣……木形之人比于上角,似于苍帝,其为人苍色,小头长面,大肩背,直身,小手足好,有才,劳心,少力,多忧劳于事……火形之人比于上徵,似于赤帝,其为人赤色,广脱面,小头,好肩背髀腹,小手足,行安地,疾心,行摇,肩背肉满,有气轻财,少信多虑,见事明,好颜,急心,不寿暴死……土形之人比于上宫,似于上古黄帝,其为人黄色,圆面大头,美肩背,大腹,美股胫,小手足多肉,上下相称,行安地,举足浮,安心,好利人,不喜权势,善附人也……金形之人比于上商,似于白帝,其为人方面白色,小头,小肩背,小腹,小手足,如骨发踵外,骨轻,身清廉,急心,静悍,善为吏……水形之人,比于上羽,似于黑帝,其为人黑色,面不平,大头廉颐,小肩大腹,动手足,发行摇身,下尻长背,延延然不敬畏,善欺绐人,戮死。
  此虽借用五行来对人的形貌加以分类(每类除上角、上徵云云外,别有四类以分色,故有二十五人之说),但后来相术之细分则又因头、面(耳、眉、眼、鼻、口)、肢、身、骨、手、足等而各配诠说,则多用经验之观察而归纳其类属,以别其夭寿贵贱及命运吉凶。至于其或与五行、八卦拟象、拟数之理结合以论吉凶祸福,亦为本象卜之常事,盖欲以通识而得其真也。若占星、占候、风水、占梦等等因象以论人事之吉凶者同。
  本数占则指用生辰的年月日时之数配干支五行以断吉凶,其术概起于唐代李虚中(716-813)之《三命消息赋》,而完善于五代宋初之徐子平。韩愈《殿中侍御史李君墓志铭》载:“以人之始生年、月、日、所值日辰支干相生、胜衰死王相斟酌,推人寿夭贵贱利不利,辄先处其年时,百不失一二。其说汪洋奥美(义),关节开解,万端千绪,参错重出。”
  今传宋代徐升编录的《渊海子平》,即代表他们的占命方法。按此法之四柱配干支法盖因选择占之式法若六壬之四课而来,非术家之别造法则。从数理意义上说,此法乃通过对人生禀命之际的生成信息之推排,来确定个体所禀之信息,再推算这个所禀的信息在命运展开的将来另一时空中的信息,然后观察两者如何互动,以定其顺逆吉凶。
  
  四、结语
  
  由前之所论可知,数术作为一种知命之术,必然要对天地人之过去、现在及未来加以整合并建立一些理论模型,并且这些模型也会随着人类对自然认知能力的提高而有所调整和细密化,以增强其命理阐释能力。在中国的数术思想中,有着极其精致的义理基础。而作为中国传统之富有信仰色彩的学术体系,它的理论建构也必然要对宇宙人生的终极问题具有圆融的阐释能力,这也正是人类理性完善后建立起来的学术思想对知命之数术极其重视的原因所在,可以说,数术是学术传统特别是儒学的一种世俗落实,而学术传统特别是儒学则是数术的义理源头。
  当然,作为巫灵感通的弥补之术的“知命”数术本身即有着一些先天的“不足”,故其在现实层面上也不可能做到完全准确地预测人生命运的程度,但它经过千百年的运作和筛选,在感通天地和经验总结上确有一些自得之见,至少具有某种仪式的意义。它在道德认同的基础上,以命运之富贵贫贱的先天性为前提,来指导个体在人生之关口上能有一个尽量合于道德的选择,鼓励个体遵循心性之善去尽其人成之功,以尽可能获得接近正命的人生。明代万民英《星学大成》序中的一段话,正可表明一般学者对数术的基本态度:
  《易》以道阴阳,是卜筮之书也,圣人作之,以教人趋吉避凶。而一言以蔽之,日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若日吉者吾趋之,非趋夫吉,趋夫所以获吉之理,视履、考祥之类是也;凶者吾避之,非避夫凶,避夫所以致凶之故,复即命、渝安贞之类是也。由是则吉而非求也,由是则凶而有所不避也,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无非此理。盖圣人幽赞神明、开物成务之精意,余之心亦若是也,而胡不可哉。是书之行,使知命之士观之,遏富贵则日命也,吾不可以幸致;遇贫贱则日命也,吾不可以苟免,行法以俟,夭寿不贰,将齐得丧,一死生,其为教不既多乎。若恃命之将通而冥行径趋,见命之将否而徼幸苟免,是则桎梏而死、立乎岩墙之下者,虽圣贤亦末如之何矣。岂予之所知哉!岂予之所知哉!
  又清代敕修《协纪辨方书·序》中的话语亦表达了同样的道理:“天以日月行四时,人奉天而时。若向明而治,向晦而息,后王君公所以奉若天道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群黎百姓所以奉若天道也。否则不能晨夜,不夙则暮,诗人讥焉,人人所知也。然则举大事,动大众,协乎五纪,辨乎五方,以顺天地之性,岂无寸分节解以推极其至精至微之理者欤。其支离蒙昧、拘牵谬悠之说,乃术士之过,而非可因噎而废食者也。”其实若“史官”的术士之过,亦以其未能进而入于道德之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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