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向甲方提供婚车,用于婚礼庆典活动当天使用。具体约定如下:
一、婚车要求
品牌 ;型号 ;颜色 ;数量 辆;
品牌 ;型号 ;颜色 ;数量 辆。
若上述车辆发生异常情况(如车辆故障,意外交通事故等),同意选择以下备用车辆:
备用选择一:品牌 ;型号 ;颜色 ;数量 辆;
备用选择二:品牌 ;型号 ;颜色 ;数量 辆。
二、服务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服务起始点: ;规定里程: 公里以内;
规定时间: 小时以内;
三、每辆婚车配司机1名,婚车服务费包括汽油费。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停车费、过桥费等)。由于甲方责任造成车辆损坏的,车辆维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婚车服务超出上述约定公里部分,按每公里 元支付;超出上述约定时间部分,按每小时 元支付;两者均超出约定的,按 方式支付。本条所涉报酬,甲方应于用车当天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婚车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乙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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