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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我国文化产业出口水平的建议

时间:2009-8-8 16:38:34  来源:不详
【摘要】尽管近年来我国文化娱乐服务行业发展迅速,但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仍然较弱。本文在分析我国文化产业出口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增强我国文化产业出口竞争力的对策。
  【关键词】文化 服务贸易 国际竞争力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目前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这一论断高度概括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局势下,文化已经超越单纯的意识形态属性,与政治、经济互相交融,成为衡量一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在这一背景下,大力提升我国文化产业的服务贸易出口水平,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一、文化服务贸易的内涵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对文化产业缺乏科学、统一的分类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根据近期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定义,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主要内容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等。
   与此对应的是,我国文化产业服务贸易统计也有待完善。这既有我国文化产业长期界定模糊的原因,也有其他因素致使我国整体上仍未形成较为规范和完善的服务贸易统计制度。
  尽管对于文化贸易的统计难做到精确,但根据世界货币基金组织(IMF)编制扩大后的国际收支服务分类(EBOPS),这可以从很大程度上说明一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状况。EBOPS项下文化娱乐类服务贸易是“大文化”服务贸易的概念,除涵盖了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系统》(CPC)分类中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的项目之外,还涉及了CPC中商业服务、通信服务、保健和社会服务、教育服务等多项内容。尽管我国定义的文化服务产业与EBOPS定义的文化娱乐产业不完全相同,但两者内涵基本一致,内容也大多重合。因此,本文所讨论的文化服务贸易内容和引用的相关数据均借用EBOPS的分类概念。
  
  二、我国文化产业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新闻出版服务、演出服务、娱乐性体育、电影音像是我国文化产业的核心内容,也是EBOPS所界定的文化娱乐产业的主体内容。在此,我们对主要文化部门的服务贸易特别是出口情况作了一个初步描述。
  1、新闻出版服务贸易
  中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在新闻出版方面不断加强国际合作,使得市场优势和文化资源优势在合作中得到了较好开发。目前,我国新闻出版行业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版权贸易,即引进或输出双方感兴趣的选题;二是出版项目合作,共同策划编辑出版中外文图书;三是对外直接投资以商业存在的模式实现;四是人员交流,即派人到境外新闻出版集团及其分支机构工作。
  为增强我国新闻出版服务贸易业的出口能力,支持中国新闻出版业“走出去”,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促进工作。如近年来新闻出版署着力从八个方面支持中国图书“走出去”的政策等。
  2、演出服务贸易
   就演出服务出口的类别来看,我国演出产品出口以杂技、武术类项目为主,约占中国演出产品出口的70%,其他的歌舞、器乐、戏剧类项目约占30%左右。出口地区包括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加拿大、欧洲、东南亚、南美少数国家以及我国的港澳地区,其中主要市场还是在美国、日本和西欧等地。据文化部外联局相关资料统计,近年来经文化部审批的赴美演出项目每年都有数十起,其中多数是有偿演出或商业演出。
  从演出服务贸易的运行模式上看,主要是以自然人移动和商业存在为主。自然人移动有两种实现方式,第一种方式类似于合作方式,即由外商出资,我方提供文化劳务输出,从中获取劳务费。这种方式我方风险较小,收益也较少,大部分收益被外方拿走,是目前我国演出服务项目实现出口的主要方式。第二种方式类似于合资方式,即我方主要以提供人员为主,但也提供少量资金,大部分资金由外方提供,并负责市场营销。如女子十二乐坊与日本唱片公司合作的方式。从商业存在的模式看,我国演出行业的出口主要采取境外投资的模式,即我国演出团体在海外直接投资,注册成立演艺公司,如上海魔术团2002年8月在美国注册成立“恒创”公司等。
  为引导和鼓励国内外个人和表演团体“引进来”和“走出去”,近年来有关部门相继制定和发布了《关于促进商业演出展览文化产品出口的通知》、《国家商业演出展览文化产品出口指导目录》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是我国演出类服务贸易进一步发展的体制和政策保障。
  3、体育服务贸易
  当今体育产业已成为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行业之一。体育服务贸易作为新兴行业,已成为各国发展文化服务贸易重点关注的内容。我国体育服务贸易的实现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跨境交付,如我国的CCTV向美国的电视媒体提供国内的奥运赛事报道节目。二是境外消费,如奥运期间外国运动队员来华训练和比赛。三是商业存在,如全球著名的体育中介公司国际管理集团(IMG)在北京设立办事处。四是自然人流动,如我国的教练员到另一国执教, 或我国的运动员加盟另一国的球队等。
  从整体来看,我国体育服务贸易中跨境支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以及自然人移动都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我国体育事业改革的不断推进、体育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后奥运时代各项大型比赛项目的推动,我国体育服务贸易发展存在巨大的潜力。
  4、电影音像服务贸易
  在文化产业中,电影、音像产业作为最是国际化的媒介产业,其发展状况将直接决定我国在国际文化市场上所占的地位和影响力。近年来,我国的电影、音像服务贸易出口增速较快,2007年出口额占我国全部服务贸易出口额的0.26%,而2000年的这一数字为0.18%。广电总局有关资料显示,2007年我国共有78部影片销售到47个国家和地区,先后在美国、加拿大、英国等33个国家和地区举办了68次中国电影展,展出国产影片605部次。
  
  三、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出口国际竞争力评估
  
  近年来,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出口总体上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在2000至2006年间,连续六年保持增长,年均出口增长率达到51.65%,2006年出口额达到1.37亿美元,而同期文化服务贸易进口额仅保持21.68%的进口增长率,近年还出现了进口的负增长,2006年进口额为1.21亿美元。
  
   尽管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的出口增长明显,但用衡量某行业的贸易竞争优势指数来测算,我国的贸易竞争指数还体现在波动中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从整体来看,多数年份中我国文化产业的贸易竞争力优势指数呈负值,这说明我国的文化产业还不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显性竞争优势(RCA)指数的计算也表明,我国文化产业本身不具备较强的竞争力,而相对与我国其它一些服务产业的贸易出口,竞争力也显得较弱。从各服务行业的情况看,我国文化行业同通讯、保险、金融、特许使用行业一样,都属于我国国际竞争力比较优势最弱的行业,其产业竞争力远小于建筑、旅游、其他商务服务、运输、计算机等服务产业。与用TC指数分析的结果一样,尽管我国文化娱乐产业整体上还没有呈现出较强竞争力,但近年来其出口能力的快速提升值得关注。2006年我国文化产业RCA指数是2000年的400%,出口的提升远大于其它服务行业,体现出了我国文化服务出口发展的巨大潜力。
  
   总的来看,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出口水平也得到了较快提高。但相对于文化产业属于我国新型朝阳产业的定位,以及绵延数千年中华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巨大包容性、开放性和影响力来说,我国文化产业仍然还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需要我们进行更为深入地挖掘和开发。
  
  四、提升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的建议
  
  要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必须大力推进我国文化服务的出口,在积极参与国际文化竞争,争夺国际文化市场份额的过程中,不断提升我国文化全球影响力。
  1、提升我国文化产业出口竞争力的体制与政策保障
  要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处理好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定位关系;加紧文化产业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建立并完善以WTO相关规则为主要依据的文化出口政策法规体系;充分利用UNESCO对“文化多样性”的倡导提议,在避免和减缓外部环境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冲击同时,进一步增强我国文化出口话语权;相关部门可根据需要,出台“企业投资海外文化产业优惠办法”等相关政策引导和推动企业到境外进行文化产业投资;要建立完善的文化贸易统计指标体系。
  2、提升我国文化产业出口竞争力的营销战略
  文化产品要有与众不同的特点,就必须灵活、积极地运用各种营销策略。要着力打造一批世界知名的文化企业,利用这些企业的文化样式和品牌效应来培养海外观众,为扩大我国文化影响力服务;也可鼓励我国文化企业大力发展海外俱乐部会员或加入海外相关协会;还可利用一些特殊的途径,吸引海外知名影星、导演及其他文化知名人士参与到我国文化产品的制作之中,走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的路子,增强我国文化产品的全球影响力。
   3、提升我国文化产业出口竞争力的人才战略关人才的获取、开发是提升我国文化产业出口竞争力关键之一
  应为中外文化产业人才交流提供机会,包括通过企业委托培养、设立专项基金、交流等方式,为我国文化产业人才到国外深入学习提供机会,使我国文化产业人才直接接触国外市场。也可邀请国外知名演艺明星、作家、导演、编剧、文化营销人员等定期来华进行交流合作,为中外文化产业人才交流提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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