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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首诗看清初文人的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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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首“绝命诗”

时间:2009-8-8 16:41:02  来源:不详

  曾经读过两首“绝命诗”,印象深刻,过目不忘。一首是:“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另一首是:“慷慨歌燕市,从容做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前一首是抗日名将吉鸿昌临刑前用树枝在雪地上写下的就义诗,曾被收入《革命烈士诗抄》等多种诗歌选本,电影《吉鸿昌》中也有这个真实而感人的情节。这首诗多年来可以说是家喻户晓,能默诵者,决非仅是诗的爱者。后一首是汪精卫早年某刺清廷摄政王载沣被俘后狱中所作,曾传诵一时,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尤其是因了它的作者汪精卫的蜕变,多年来已很少有人提起或引用,日趋暗淡。两诗的作者均有着“鼎鼎大名”,两首诗也都写得慷慨激昂、气壮山河,却有着不同的命运,令人深思,值得玩味。

    我们不妨先简要回顾一下这两人在历史上各自做了些什么。

    吉鸿昌(1895??1934),河南扶沟县人。1913年入冯玉祥部当兵,因骁勇善战,屡立战功,从士兵擢升至军长。他为人正直,不畏权势,人称“吉大胆”。1930年9月接受蒋介石收编,任第22路军总指挥兼第30师师长,奉命“围剿”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因其厌恶内战 ,对“剿共”态度消极,1931年8月被蒋介石解除兵权,出国“考察”。期间环游欧美,发表抗日演说,寻求国际声援。 1932年4月,吉鸿昌在北平加入中国共产党,按党的指示联络冯玉祥出山组织抗日武装,毁家纾难,变卖家产6万元购买枪械。1933年5月,与冯玉祥、方振武在张家口建立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任第2军军长、北路前敌总指挥,率部向察北日伪军进击,连克康保、宝昌、沽源、多伦四县,将日军驱出察境。蒋介石反诬同盟军破坏国策,令何应钦指挥16个师与日军夹击同盟军。吉鸿昌率部战至10月中旬,终因弹尽粮绝而失败。后潜往天津继续从事抗日活动,参与组织中国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秘密印刷出版《民族战旗》报,宣传抗日,并准备重新组织抗日武装。1934年11月9日,在天津法租界被军统特务暗杀受伤,被逮捕并引渡到北平。敌人使出种种手段,企图让他投降。吉鸿昌宁死不屈,大义凛然地说:“我是共产党员,由于党的教育,我摆脱了旧军阀的生活,转到工农劳苦大众的阵营里来。我能够加入革命的队伍,成为共产党的一员,为我们党的主义,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这是我毕生的最大光荣。”1934年11月24日,吉鸿昌被蒋介石下令杀害于北平陆军监狱,刑前赋诗一首,流传至今。去年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我写了组诗《永远的丰碑》,其中有一首《吉鸿昌》:“有的人为了脑袋/丢了灵魂/而你为了祖国/丢了脑袋// 你其实就是为抗日而死啊/蒙羞的该是/那些向同胞开火的/枪口”。这首诗,正是以吉鸿昌的就义诗为依托写成的。

  汪精卫(1883-1944),名兆铭, 字季新,“精卫”是号,想必是取“精卫填海”之古意。祖籍浙江山阴(今绍兴),出生于广东三水。1903年赴日本留学,积极追随孙中山先生致力于推翻满清王朝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1905年参与组建同盟会,曾任《民报》主编。1905~1906年资产阶级革命派与改良派论战期间,发表一系列文章,宣传革命主张,抨击清政府和改良派,影响巨大。1907年随孙中山赴南洋。1910年3月,谋炸清摄政王载沣,事泄被捕,武昌起义后获释。1925年3月孙中山病危,汪精卫代为起草遗嘱。孙中山病逝后,汪精卫于1925年7月任国民政府常务委员会主席兼军事委员会主席。1927年在武汉发动“七?一五”反革命政变。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主张对日妥协。1938年12月离开重庆,发表公开投降日本书。1939年底和日本签订卖国密约《日支新关系调整纲要》。1940年3月在南京成立伪国民政府,任主席,以“和平反共建国”为口号,破坏抗战,镇压沦陷区人民,并组织伪军配合日军向中共抗日根据地进攻。1944年11月10日,病死于日本。

     汪精卫行刺摄政王时抱着必死的决心,根本没有想到生还。他在写给孙中山的《致南洋同志书》中写道∶“吾侪同志,结义于港,誓与满酋拼一死,以事实示革命党之决心,使灰心者复归于热,怀疑者复归于信。今者北上赴京,若能唤醒中华睡狮,引导反满革命火种,则吾侪成仁之志已竟。……此行无论事之成败,皆无生还之望。即流血于菜市街头,犹张目以望革命军之入都门也。”浩然之气,跃然纸上。 汪精卫冒死去北京刺杀清政府高官,用事实击碎了关于同盟会领袖是贪生怕死的“远距离革命家”的谎言,挽回了民众对革命党的信心,在当时激起强烈反响。此行之壮烈,不亚于当年的荆轲刺秦王。尤其是那首题为《被逮口占》(又名《慷慨篇》)的绝命诗,从狱中传出后,立即被许多报纸争相转载,“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成为当时向往革命的热血青年广为传诵的佳句。

  客观公正地说,早期的汪精卫,的确是一个思想解放、追求民主、推进共和的热血青年,也确实为革命做出过很大的贡献。假如汪精卫当年被俘后被清廷以惯例处死,他无疑会作为一名杰出的资产阶级革命家而名垂史册。那首绝命诗也会与荆轲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谭嗣同的“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续范亭的“窃恐民气摧残尽,愿将身躯易自由”、夏明翰的“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一样光照千古。那样,中国历史上就会少一个汉奸,多一个英雄。但历史不能“假如”,清政府没有成全他的名节。在事关民族危亡的紧要关头,政治上的幼稚、短视抑或人格上的缺失,使他做出了一个极其愚蠢而谬误的抉择,堕落为世人唾骂的头号大汉奸,成为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毁了自己曾经光荣的历史,也糟蹋了一首本可传世的好诗。这无论如何不能不说是个令人扼腕叹息的悲剧。有人曾经把汪诗稍作改动,成了:“曾经慷慨歌燕市,无奈从容做楚囚,恨不引刀成一快,可惜终负少年头。”还有:“曾经慷慨歌燕市,可惜最终做汉奸,未曾引刀成一快,留得骂名臭万年。”是调侃,是批评,也含着惋惜。

    近年来,有一股“翻案风”颇为热闹,为曾国藩翻案,为李鸿章翻案,为刘文彩翻案,乃至为秦桧翻案。赶此“时髦”,也有人把汪氏从故纸堆里拣了出来,为其评功摆好,详加考证其如何不好烟酒、不近女色、生活清廉、不恋权位、不搞帮派等等。还有人对汪氏的文才、口才以及书画艺术津津乐道。殊不知,对政治人物的盖棺论定,主要是看“大节”的。鲁迅说:有缺点的战士毕竟是战士,苍蝇再完美,终究是苍蝇。一个逆历史潮流而动,与法西斯强盗某求合作的人,想摘掉汉奸的帽子,我看很难。

    写到这里,忽然想起,去年在邢台席殊书屋,见到过一本颇厚而精致的旧体诗词选本,书中引人注目地收入了汪精卫的那首《慷慨篇》。当时未买,现在竟连书名也记不得了。这大概是建国50多年来首次将汪诗“入典”。这也说明,虽然汪氏的“汉奸”帽子未必能摘掉,但“因人废文”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了。

    话说回来,如果编选一部《现代爱国诗词选》,若让我在这两首“绝命诗”中取舍,我还是毫不犹豫地选吉鸿昌那首。因为,汪氏以自身的污点,遮掩了诗的光芒;而吉诗是用鲜血与生命写成,烈士用自身的壮举,丰富了诗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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