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言,是很“尴尬”的。说他肯定“义和团”和憎恶美国及美国文化是一种爱国主义的表现吧,他的“国”又分明是美国。如果说爱国主义是值得称道的,那作为美利坚合众国公民的唐先生,应该爱的是这个他已列籍其中的国家。当然,我们可以说,唐先生表现出的是一种文化爱国主义,但唐先生这种人对祖国文化的爱,正像他对西洋文化的恨一样,都是不足国人介意的。读唐先生那些对美国切齿痛恨的文字,我每每不解:一个人如何能够怀着对一个国家的如此仇恨而在这个国家长期生活呢?如果你生于斯长于斯,并且也无由离去,那你当然只能咬紧牙关忍受。但唐先生这类人的情形显然并不如此。大陆、台湾、香港,他都有可能选择作为自己的安身之地。如果他实在不愿回到祖国,生活在同胞中间,他也可以谋求到美国以外的外国立足,他唐先生终于哪儿也不去,就这样怀着对美国的仇恨,在美国年复一年地生活下来,并且还要加入美国籍,让子子孙孙都成为美国人,这是否意味着,在唐先生心目中,美国虽不好,但毕竟是最不坏的选择呢?
唐先生的政治心态和文化心态也是有代表性的,它在新一代的留美人士身上也有遗传。朱学勤先生把这类人称为“出国爱国者”。他们的特征是:挣美国的钱,享受美国的牛奶面包和自由民主,再用汉语向祖国同胞发泄对美国的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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