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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失语中的女性梦幻——十八世纪中国女作家陈端生和她对女性的看法

时间:2009-8-8 16:45:23  来源:不详
总之在全部故事中,女性都是能干的、有才学、主动、进取、决定着胜败,而男子则无能,才学不如女人,被动、优柔寡断、被摆布、被愚弄、包括皇帝在内;甚至经常流泪的也不是女性而是男人。

  作为男性中心的社会秩序核心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纲)在《再生缘》中也全部被颠倒淆乱。皇帝原是绝对权力的象征,但在陈端生笔下被还原成一个充满情欲的凡人,他深深爱恋孟丽君的才貌,曾穿着书生微服深夜到风阁探望她,只感到"高谈阔论真博学","风流态度好摇心","联竟不觉销魂矣,剪烛依依到几更",又于黄昏时分将孟丽君私自召入深宫企图留宿,费尽心机,"盼一朝来望一朝,满怀只望度春宵",当时孟丽君如鸟落樊笼,只有顺从或寻死两途,如她自己在心里的独白:"咳!若是别个呢,此刻是脱不过的了。无非玉洁冰清者,执意寻死,杨花水性者,侍御承恩。"但她对自己的聪明才智充满自信:"至于我邓明堂(孟丽君假名)是还有个脱身之计,不致到这等无能。"实际上,皇帝多次被她玩弄于股掌之上,受她的摆布。

  孟丽君对未婚夫皇甫少华的态度,有一个发展过程。当她刚中解元,路过一座庙,见到少华题壁的手迹时,还十分眷恋,以至"留连不舍偷垂泪,无奈嗟吁出庙中"。但她立即警醒自己:"侥幸乡场夺了魁,也算得高才女子胜须眉。眼前因此私怀事,抛却诗书理太亏"。在她心目中,结婚、生子已不是女子唯一的归宿,女人也应有许多别的事可做。后来,皇甫少华由于孟丽君的选拔提携,官封征东元帅,任"招讨"之职,"招讨敬师如敬父……惟共恩师诉别离"。这时,孟丽君已有意"不欲于归皇甫门"了。皇甫少华凯旋归来,娶了仇人刘奎璧之妹--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刘燕玉为第二房妻室,(对孟丽君仍虚位以待),孟丽君就更断绝了重修旧好的念头。这一决定的基础是"世人说做妇道家,随夫荣辱……丽君虽则是裙钗,现在而今立赤阶。浩荡深恩重万代,唯我爵位列三台。何须必要归夫婿,就是这王室王妃(皇甫少华得胜后封王)岂我怀?况有那宰臣官俸嵬嵬在,自身可养自身来"。在陈端生看来,女性一旦有了自己的事业和经济来源,就可摆脱"夫为妻纲"的命运,按自己的意愿生活,就是孟丽君的母亲也认为:"我女儿好好的做着朝廷宰相,要他家逼生逼死的断送了丽君的一品前程"!况且"从来男子少真语,莫叫他,娶了人去变了心"。少华越逼迫,越想把丽君重新禁锢于女人的"位置",丽君就越是反感,越是挣扎,尽管他乞求,用计、流泪,丽君就是不肯依从,反而觉得少华"迂腐愚痴太可憎"。她看重的是那种"无拘谨处"、"相携笑语"平等的关系,而不是什么"欲成花烛"的燕婉私情。她所追求的是:"从今索性不言明,蟒玉威风过一生"、"何必嫁夫方妥适,就做个一朝贤相也传名"。对于年轻多情的皇帝她也并非全不动心,而是被他的"处处留情帮衬"所感动,甚至也说过"天子日表美丰神,休言我貌实难及,殊胜东平(即皇甫少华)你故人"。但是,一当皇帝谈到"在相位,手握大权宜正已,作王妃,便当婉顺合君心"时,她便声称"愿甘死罪断难从",最后是急火攻心,"吐血如潮"。她珍惜已往获得的自由胜于一切。在她前面,一切"夫为妻纲"、"夫唱妇随"、"从一而终",都遭到了无情的践踏。

  至于父母兄长之情,孟丽群君固然尊重,但在危及她的自由和生存时,她也毫不犹豫,决然舍弃。例如她母亲在朝廷上当面揭穿冒名而来的假孟丽君而指明当朝丞相就是自已的女儿时,孟丽君翻脸不认人,威协当朝要脱袍挂冠,辞官而去,以至父母当从大受折辱,父亲被指为"惧内愁狮吼",母亲被责为"擅议宰臣该重罪,目无君父乱朝纲",全家被罚了半年的俸禄。孟丽君当然不无内咎,但她决不为什么"父为子纲"、"在家从父"的古训或单纯的亲情而放弃自己的理想。

  陈端生这种激烈的反男权中心,反三纲五常的女性逆反心理,受到很多人的批评和反对,甚至同时代的一些杰出女性也不能真正理解。例如1821年将《再生缘》手抄本付印的香叶阁主人侯芝就曾将《再生缘》改写为《金闺杰》并在题词中批语孟丽君的"齿唇直逞明枪利,骨肉看同蔽屣遗。僭位居然翁叩首,裂眦不惜父低眉,倒将冠履愆还小,灭尽伦常罪莫提"另一部长篇弹词《笔生花》的作者邱心如(1805--1873)也指摘孟丽君"辱父欺君太觉偏",并翻其意而作《笔生花》。

  陈端生的确超越了她的同代人,她所创造的孟丽君为社会所不容,只可能有一个她所不愿见到的悲剧结局。郭沫若认为作者预想的结局应是孟丽君吐血而死,皇甫少华大闹朝廷,少年皇帝恼羞成怒,把他们投入天牢……其实皇帝冒大雨,微服私访孟丽君时已说得很清楚:如果孟丽君不从"君命",结果只能是"法纪难逃性命无,不但尽将卿弃市,还把你,全家藉没罚为奴"。孟丽君为自己前途的设计原是:"混过几年辞了主,也只好,脱袍卸蟒返林泉",她早已准备和传统女性的生活一刀两段,所以说:"劬劳恩往来生报,伉俪情缘后世言"。可见一切大团圆的结局都是和作者原意相悖的。然而,就是这样一种最低设计,在男性规定着一切女性规范的男权社会也是不可能的。吐血身亡正是这位才华绝世的美丽少女为坚持自由理想,不愿回归男性规定的生活范式所必然付出的代价。

  在男性统治的社会中,关于女性的一切,都只有男性的规定和解释。女性不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就是满足男子欲望的对象。几千年来,中国女性除了男性的命令和规定外,只能生存于一种黑暗、隐秘、无名、喑哑的世界,她们甚至根本没有能以解释和表述自己的话语,女性的全部生活都必然服从于男性所设计的父子秩序。杀敌立功的花木兰的最后结局是"穿我旧时裙,着我旧时裳",待字闺中,成为"某人妻"。梁祝故事中的祝英台最后殉情固然有为爱情宁死不屈的一面,但她所追求的理想幸福也还是在男性所规定的秩序之内--成为"某人妻"和"从一而终",她的一生都是在"发乎情,止乎礼义,不及于乱"的男性法规的框架之内。唯有孟丽君,她的理想决不是"着我旧时裳",成为"某人妻",更不是"从一而终"的"生不同室死同穴",她所追求的是超越于男性法规的男女并驾齐驱,是女性聪明才智得以和男生一样充分发挥的平等机会,是像男性那样挣脱家庭桎梏而远走高飞的可能性。这是少女陈端生的梦,也是她创作孟丽君的女性的幻想。

  然而,在男权社会中,女性自我只能处于一种无名、无称谓、无身份、无表述话语的状态,她要表述自己的梦,就只能借助于男性所创造的一切;名份、称谓、身份、话语等等。首先,她必须假扮成一个男人,取得作为社会主体的起码权力,她必得呕心沥血不暴露自己的女性性别;其次,她只能利用一部分男性法规来反对另一部分男性法规,在夹缝中求生存。例如她以"哪有老师嫁门生"的法规来抵制必得成为"某人妻"的婚姻圈套;用天子不能戏弄外臣的法规来抗拒皇帝多次的威逼利诱;既然男权社会不相信女子才学可以远在众男性之上,否认女子也可以"连中三元,官拜丞相","调停中外,燮理阴阳",那末,孟丽君正好用这种逻辑来掩盖自己的真正性别。总之在男权压制、女性完全无法表述自己的情况下,女作家陈端生只能利用男子的经历、男子的判断和男子的声音来曲折纡回地表述女性的梦幻。这也就是郭沫若所说的:"挟封建道德以反封建秩序……挟爵禄名位以反男尊女卑,挟君威而不从父母,挟师道而不从丈夫,挟贞操节烈而违抗朝廷,挟孝弟力行而犯上作乱"。总之,孟丽君只能用假装的男性身份来存活,她只能用男性的名、称谓和话语来构筑自己的梦,而这种男性的身份、名、称谓和话语又必然导致对男性秩序的认同与回归。孟丽君终于连"隐居林泉"的最低设计也不能达到,她身犯"瞒蔽天子,戏弄大臣,搅乱阴阳,误人婚配"的四重"杀剐"大罪,这就是一个女性梦想逃出男权秩序,追求男女并驾齐驱,公平竞争而不得不冒犯的罪名。

  《再生缘》的不朽价值正在于它全面揭露了在男权社会强大压力下,女子无名、无称谓、无话语的喑哑世界,揭露了在强大的男权压迫下,女性只能作为一个"空洞的能指",被男性所定名,所指称,所解释并赋予特性的现实。它第一次在重重男性话语的淤积中曲折地表明了女性对男尊女卑定势的逆反心理,以及女性与男性并驾齐驱,公平竞争的强烈的意愿。它第一次拔开了"男婚女嫁","从一而终",女性永不可能逃出家庭洞穴的陈规定势,而幻想着女性所向往的独立自主,建功立业的全然不同于传统的别样的生活。

  可惜所有续写《再生缘》的作者都未能突出原著这一特殊价值。香叶阁主人侯芝在改写《再生缘》而成的《金闺杰》的序中说:"《再生缘》一书,作者未克终篇,续者纷起执笔",但都是"既增丽君之羞,更辱前人之笔"的狗尾续貂。其实侯芝本人也不能例外,无论是《金闺杰》,是梁楚生所续三卷,是各地方戏曲改编本,还是著名话剧作家丁西林所写的话剧《孟丽君》,无一例外,都写成了一个大团圆的结局,故事都以孟丽君回归男权社会秩序,俯首听命于"洞房花烛"而告终。这正说明男权的绝对统治,而女性的一个梦、一点意愿也无法得到表述。

  正是由于同样的原因,这部将近千页的煌煌巨著虽在民间流传不衰,却被正统文学史所全然漠视。 难怪百余年后,陈寅恪先生写《论再生缘》时不能不感叹说:"陈端生以绝代才华之女子,竟憔悴忧伤而死,身名淹没,百余年后,其实迹几不可考见",他以一位举世闻名的杰出学者而认同于陈端生的通俗弹词,他说:"论诗我亦弹词体",并为陈端生"彤管声名终寂寂",而" 望怅千秋泪湿巾"。是他,最先给了《再生缘》极高的评价。他指出:"端生心中于吾国当日奉为金科玉律之君父夫三纲,皆欲藉此等描写以摧破之","端生此等自由及自尊即独立之思想,在当日及其后百余年间,俱足惊世骇俗"。在形式方面,他指出:"弹词之文体即是七言排律,而间以三言之长篇巨制",又说"弹词之作品颇多,鄙意《再生缘》之文最佳,微之所谓'铺陈终始,排比声韵'、'属对律切',实足当之无愧,而文词累数十百万言,则较'大或千言,次犹数百'者,更不可同年而语矣。"他认为《再生缘》之文,"在吾国自是长篇七言排律之佳诗,在外国亦与诸长篇史诗同一文体,足以和印度、希腊及西洋之长篇史诗媲美。紧随陈寅恪之后,郭沫若进一步指出:"如果从叙事的生动严密,波浪层出,从人物的性格塑造,心理描写上来说……陈端生的本领比之十八、九世纪英、法的大作家们,如英国的司考特(Scott 1771--1832),法国的司汤达(Stendhal1783--1842),和巴尔扎克(Balzac 1799--1850),实际上也未遑多让。他们三位都比她要稍晚一些,都是在成熟的年龄以散文的形式来从事创作的;而陈端生则不然,她用的是诗歌形式,而开始创作时只有十八、九岁,这应该说是更加难能可贵的"。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再生缘》的研究还刚刚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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