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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鸟修威雪梨中华商会研究(1902-1943)

时间:2009-8-8 16:47:29  来源:不详
00年11月24日。)。参与听讲的大多是各地华商,在梁氏的鼓动下,“莫不踔厉奋发,思拯国危,书名入会者踊跃争先”(注:《梁启超在悉尼的演说》,《东华新报》1900年11月21日。)。于是,保皇会在澳洲各埠获得迅速发展,华人的商会不久也相继建立起来。悉尼的华商会社,就是在梁氏离开澳洲不久,由刘汝兴、叶炳南等人倡导创办起来的。
由于悉尼的华商在梁启超访澳前后大多已加入了保皇会,加之倡导和筹办悉尼华商会社的刘汝兴、叶炳南等人都是悉尼著名华商和保皇会的负责人,因此,悉尼华人商会成立以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受保皇会的势力控制,就不足为怪了。我们从悉尼商会历届职员的名单可以看到,它的会长副会长从刘汝兴、叶炳南起,到伍时华、郑蕃昌、梁创、郭顺、陈柱臣、叶同贵、郭朝、吴剑泉、朱松庆、叶国忠等,虽经过多次改选更换,但他们都是保皇会的骨干;它的会董,也大多是保皇会的成员(注:档案111/3,《雪梨中华商会职员履历册》。)。这种状况,到1908年光绪帝去世、孙中山的革命派势力进入澳洲以后,才逐渐改变。

    二、悉尼中华商会的几项重要活动

悉尼华人商会,身在异域,所处的环境特别艰难复杂。它除了要进行联络商情、维持市面、促进贸易、保护商业的日常活动外,还要面对洋人的侮辱和当时“白澳政策”的排斥打击;既要关心祖国的兴衰荣辱,又要关心家乡的天灾人祸和父老的安危;既要应付国内历届政府的号召,又要面对党派的请求;既要为旅澳侨胞争取合法权益,又要为本会会员办实事谋福利。总之,它的活动,要比国内商会的活动复杂得多。下面,我们想分两个时期将悉尼中华商会的几项重要活动作概略介绍。
第一个时期,即1903-1913年悉尼华商会社时期。这一时期,华商会社主要从事了三项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一)反对“白澳政策”。
所谓“白澳政策”,即澳洲初期限制有色人种(主要是中国人亚洲人)入境的法令,其用意是要在澳洲建立一个彻头彻尾的纯粹白种人的国家。1901年澳洲联邦政府成立后,排华法令统一步伐,严厉执行白澳政策。1903年澳洲发生大旱,引起经济危机,百业凋敝。一些排华偏激分子,乘机掀起排华狂潮,组织“排华排亚联盟”,以耸听危言打击华商在澳的利益,华人处境,受到威胁。1904年7月,悉尼华商会社重要成员陈霞、郭标、叶炳南、黄来旺等,组成了“新南威尔士省中华保商会”,号召华人团结,共御外侮。他们用保商会的名义,在《悉尼先驱晨报》(Sydney Morning Herald)连续发表三封公开信,揭露“排华排亚联盟”对华商捕风捉影混淆是非的诬告,并强调指出:(1)澳洲是以自由立国,应该尊重人权,既容许华人在此经商,就必须保持公平竞争的公义。因此,不该禁止或限制华人的商业活动,更不该排斥和歧视。(2)澳洲是法律公正的国度,由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该“排华排亚联盟”,对华人恶意中伤、诬告、诽谤,实有违法纪,有损道行,应予严厉处罚,以示大公。
保商会的呼吁和伸诉,终于得到澳洲社会广大群众的同情和援助。首先是新南威尔士省的“福音理事会”,对澳洲华人的遭遇表示同情,并指排华分子有违宗教道义、博爱精神,理应立即纠正。随后,基督教会也仗义执言,主张仁爱和平,摒弃仇视恶念,遵行助人恕人之圣洁。在各方的压力下,排华联盟的图谋不攻自破,排华运动也迅速瓦解(注:参阅《悉尼先驱晨报》,1904年8月22日、8月27日、8月29日;李承基:《陈霞Chan Harr——纽省中华保商会主席反白澳政策先驱》,载《澳周刊OZ Weekly》。)。
  (二)参与发起领导澳洲禁止买卖和吸食鸦片的运动。
鸦片在澳洲早期是合法进口商品,泛滥各处。随着金矿的发现,无数来澳淘金的华工,由于生活单调,无家室之温暖,染上了吸毒的习惯。据估计,当时澳洲全境有三分之一的华人吸食鸦片,澳政府每年抽征鸦片人口税达六万镑。
悉尼华商会社成立之后,深虑鸦片继续蔓延,必将导致华人社会风气败坏,道德沦丧,并且会授人以话柄,强化白澳排华的口实。于是,华商会社推冼俊豪、梁创、刘汝兴、叶炳南、李翊新、黄在舆等出面,倡导禁烟。并联合圣公会华人牧师张卓雄等,“四处演说,苦口苦心,棒喝人群,一时云集水涌(注:鸟修威中华商会档案(以下简称档案)111/2/1,《雪梨中华商会成立始末记》。)。参加的听众,不独是华人,还有当地各阶层的群众。他们宣传的结果,竟收集到六万一千多人的签名,支持上书政府当局,要求禁止鸦片进入澳洲。1905年8月24日,他们以“华人反鸦片联盟”的名义,推举张卓雄、刘汝兴、黄来旺、陈霞、麦锡祥等为代表,携带请愿书,去谒见联邦总理阿卢佛·狄京(L. Fred Deakin),狄京表示,必须各省一致通过禁烟措施,联邦政府才能颁布全国禁烟令。后来他们通过圣公会的合作,向各省各地呼吁,居然获二十五万人签名赞同。“澳洲政府见吾侨团体之坚,立志之决也,亦牺牲其六万镑之鸦片进口税而准如所请”(注:参见档案111/2/1,《雪梨中华商会成立始末记》;李承基:《澳洲历史人物介绍——圣公会牧师张卓雄》,载《澳周刊OZ Weekly》。),终于在1905年12月颁布禁令。悉尼华商会社此次倡导的禁烟运动,受到各国人士称道,由此,我国侨商即“稍见重于外人”(注:鸟修威中华商会档案(以下简称档案)111/2/1,《雪梨中华商会成立始末记》。)。
  (三)参加拒约抵制美货运动。
原来美国签订的排华条约已于1904年期满,但美国之禁律并未因期满而中止,且于1905年5月派新任驻华公使到北京外务部,甘言危论,迫令画押续约。消息传出,引起海内外华商震怒。上海商务总会召开大会,坚决反对签订续约,并发起实行抵制美货的运动。全国各地商会随之相继举行抵制美货大会,尤以闽粤各省为盛。南洋各埠华侨,亦纷起响应。悉尼华商会社“同人咸动义愤,遂由会员郑蕃昌、李翊新、叶炳南、梁创、伍时华、湛福、陈赞华、黄在舆等,提倡拒约会以为内地拒约会之援旅”。经悉尼华商会社的号召发动,“澳洲华侨,莫不万口同声,四方响应”(注:鸟修威中华商会档案(以下简称档案)111/2/1,《雪梨中华商会成立始末记》。)。据记载,新南威尔士的华商还捐献了九百镑支持广东省的抵制运动,而维多利亚的华人也捐赠了三百四十镑,以表援助(注:《东华报》1905年10月7日至1906年6月26日。)。

第二个时期,即民国成立以后悉尼中华商会时期。这一时期悉尼中华商会的规模和力量得到较大的发展,与国内的关系更加密切,主要从事和参与了以下几方面的活动:
  (一)拥护民国政府,派代表参加国会,为政府和革命党集资募款。
中华民国的成立,曾给海外华商以信心和自豪感。悉尼华商会社于1912年12月即以新南威尔士中华商务总会名义向工商部呈报注册,次年2月核准成立;在商务总会的第一次会议上,即推选其会长叶炳南代表新南威尔士商会前往北京选举六名华侨议员,并由郭顺参加国会,以此表示对政府的忠心(注:档案111/2/1,《驻美利滨总领事颁给鸟修威中华商务总会证书》;《东华报》1913年1月18日。)。
在民国初创时以及袁世凯执政期间,财政始终是个严重问题,在1912年7月至1913年6月国民爱国基金运动期间,悉尼商人就筹集到一万一千镑来支持政府;1915年,悉尼商会还协助发行国内公债,销售了数百份债券,总额达二千镑(注:杨进发:《新金山——澳大利亚华人1901-1921》,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63页,146页,140页,143页,142页,第141页、第144页。),以解救政府的财政困难。
在此期间,孙中山先生发动的二次革命即“讨袁战争”失败,党人星散,处境十分困难。孙中山再度逃亡日本,于1914年6月成立中华革命党,准备东山再起。悉尼华商李敏周即以五千两白银捐赠孙中山,戮力支持。为此,中山先生亲笔复简:“敏周先生:惠与中华革命党五千两正,亲诚为公,不忘故人,必有所报。孙文,民国三年十月二日。”(注:孙中山亲笔复简影印件,载李承基:《第二故乡》,荟珍文化事业公司出版,1997年。)以此深表谢意。
  (二)投资国内,兴办工商业。
在旅澳华商投资国内兴办工商事业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悉尼华商在上海创办的四大百货公司。这四大百货公司是:上海先施公司、上海永安公司、上海新新公司、上海大新公司,它们至今仍巍峨矗立在上海最热闹的南京路中段。
上海先施百货公司是马应彪、马焕彪、马永灿等于1914年创办。马应彪等原是广东中山市人,在澳洲经营蔬菜水果的批发,勤俭储财,发迹后即思回国谋求发展。1900年先在香港创办“先施百货公司”,1901年又在广州创办“广州市先施公司”,规模都较小。1914年,他们集资港币七百万元,在上海建立一座六层大厦,面积九万多平方英尺的上海先施百货公司,以经营百货为主,兼营东亚旅店、东亚酒楼及先施乐园,成为中国第一个大规模的百货公司。据有关记载,到1937年,它的资本已增至一千万元(注:李承基:《澳洲华侨在上海创立四大百货公司史料》,载《澳周刊OZ Weekly》。)。
上海永安公司,是广东中山人郭乐、郭泉兄弟创办。郭氏兄弟原在澳洲悉尼开设“永安果栏”,经营水果批发,由于经营得道,居然统制了悉尼香蕉的市场销路,从而发了大财。1907年先在香港创立香港永安百货公司,1918年到上海投资,在南京路建造一座七层大楼,开设上海永安百货公司,与先施公司门当户对。上海永安公司的资本额为二百万港元,1919年增资至二百五十万元,到1930年其累积之利润已达一千零七十万元(注:李承基:《上海四大百货公司》,载《大成》第146号。)。上海永安公司载经营百货之外,还开办规模宏大的永安纱厂。永安纱厂是郭氏之六弟,时任悉尼中华商务会主席的郭顺,在澳洲集六百万银元,于1921年到上海创办,先后在杨树浦、吴淞、麦根路等处分设五厂,成为纺、织、染、印全能的纺织公司(注:李承基:《郭顺William Gockson——澳洲雪梨中华商会会长》,载《澳周刊OZ Weekly》。)。
上海新新百货公司,是李敏周和刘锡基所创立。李、刘二人,原在悉尼从事杂货批发生意,颇有成就,于1926年到上海创办新新百货公司,资金三百五十二万银元。新新公司经营百货之外,附设有新新旅馆、新新酒楼、新新广播电台、新新夜总会、新都戏场、新大银行、奇美服装厂、福安烟行、新新实业公司等九项生意,自成一个系统。
上海大新百货公司,系蔡昌、蔡兴、黄仲林、卓叔和等发起创立。他们原籍广东中山,旅澳经商,见乡亲马应彪等在上海经营三大公司,业务昭著,成绩斐然,即迎头赶上,积极筹创大新公司于上海,1931年正式开业(注:李承基:《澳洲华侨在上海创立四大百货公司史料》,载《澳周刊OZ Weekly》。)。于是,先施、永安、新新、大新就成为中国百货业之四大支柱,而驰名中外。
  (三)捐款赈灾,救济同胞。
民国年间,广东、湖南、安徽、江苏等省多次发生水灾,华北遭受旱灾,悉尼中华商会都出面筹款,赈灾救助。以民国四年(1915)广东三江水灾为例,是年夏,粤省大雨连旬,东西北江水势暴涨,“基围十决八九,省城西关,水深丈余,长堤淹没数尺,水势凶猛,损失重大,为百年来所未见”(注:档案111/6,《广东将军龙济光、巡按使李国筠致雪梨中华商会特电》,19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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