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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和清朝的科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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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排的号房,为考生住宿、答题之 所。乡试发榜在九月,正值桂花开放,所以又称乡试榜为“桂榜”。乡试取中的称举人,第 一名叫解元。乡试中举称乙榜,也叫乙科。考中了举人,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的会试,就是 会试未能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在清朝,除了按正常制举行的乡试外,每逢遇到皇帝 万寿(生日)、登基等庆典时,还额外有加科乡试,叫做恩科。
会试和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其中会试是带有决定性的考试,而殿试只定名次,不存在被黜落的问题。会试由礼部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会试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也就是丑、 辰、未、戌年。考期多在春季的二、三月。故此会试又称“礼闱”、“春闱”。会试被录取 的人,称为贡士,第一名叫做会元。会试发榜时,往往正值杏花开放,所以又称为“杏榜”。 会试的主考官,在明朝多以翰林官充当,明末又多以内阁大学士担任。
清朝称主考官为大总 裁,由内阁大学士或六部尚书充任。清朝新录取的贡士,在殿试之前,还须进行一次复试。 复试结果,按成绩分为一、二、三等,这个等级对于以后授予官职有重要关系。殿试在四月 份举行,名义上由皇帝亲自主持。此外还要任命阅卷大臣、读卷大臣,协助皇帝评阅试卷。 明清两朝都只考策问一场。出榜分三甲:一甲为赐进士及第,只有前三名,为状元、榜眼、 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为赐进士出身若干人,第一名称传胪;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若干人。 在一、二、三甲的都泛称进士。中了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 殿试考中称为“甲榜”。凡是通过乙榜中举人,再通过甲榜中进士而做官的人,叫做“两 榜出身”。一身兼有解元、会元、状元的,叫做“连中三元”。明清两朝都有数人是连中三 元。 按照清朝制度规定,殿试以后还要进行一次考试,叫朝考。朝考的第一名叫做朝元。最后根据贡士的复试、殿试、朝考三次成绩得出录取等级,再根据录取等确定授予的官职。殿试的状元、榜眼、探花在考中后按惯例可以立刻被授予翰林院修撰和编修,不再参加朝考。凡 殿试二甲第一名的传胪和朝考第一名的朝元,也照例要到翰林院任职。
明清两朝的统治者都规定,科举考试中必须用八股文作文章。明朝科举考试不考诗赋。清 朝自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在乡试、会试时增试五言八韵诗一首。自此以后,院试、乡试、 会试都必须考诗,称为试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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