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是恫吓朝廷。如果陛下想直接挫败他的奸谋,就应该在诏书中假意答应他的奏请,说:‘助修洛阳宫阙的兵马和工匠应当迅速派来,朕已命令沿途各地安排接待。’朱克融接到这道诏书后,肯定会惊慌失措,大乱方寸。”唐敬宗听后十分高兴,欣然采纳了裴度的意见。朝廷最后按裴度的意思起草的这道诏书假中有假,以假治假,既义正词严又晓之以理。朱克融因摸不清朝廷的底细,果然不轻举妄动。过不多久,幽州发生兵变,将士杀死朱克融和他的儿子。多行不义必自毙,一切皆如裴度所料。
捏造事实,欲盖弥彰
古代皇帝发布圣旨,真真假假,应付过关,虽然可笑,却能让人同情;而他们为了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完全捏造事实,欺骗人民,这就非常可气甚至可恶了。这种现象在古代还非常普遍。开皇二十年(600年)隋文帝发布的一道圣旨,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之一。
史万岁是隋朝大将。隋朝第一名臣、宰相高颎等人曾称赞他“雄略过人,每行兵用师之处,未尝不身先士卒。尤善抚御,将士乐为致力,虽古名将未能过也”。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对隋朝的边防巩固有过重大贡献的名将,却在开皇二十年出击突厥建立了殊功后被冤杀。全国老百姓都为他的死感到冤枉和痛惜。
更令人发指的是,隋文帝冤杀史万岁后,为了开脱责任,为错杀功臣寻找根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一贯正确永远正确,竟然错上加错地起草了一份诏令,向天下公布史万岁的所谓罪状。
这份冠冕堂皇的诏令,总共写了史万岁两条罪状:一是开皇十七年(597年)平定南宁州时“多受金银,违敕令住”;二是此次出击突厥后“怀诈邀功”。然而全天下的人都清楚,南宁州的问题早已解决。这一点,连本诏令也是承认的,否则怎么会“舍过念功,恕其性命,年月未久,即复本官”?既然如此,还提此陈年旧账干什么?而此次出击突厥后的“怀诈邀功”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真实情况是“有功未酬”!因此,这两条所谓的罪状没有一条站得住脚!如果不发布这份诏令,那么隋文帝还只是犯有错杀大臣之过。而此诏令一公布,全天下的人反而认清了他原来还是一个伪君子,更感到史万岁的死是一个大冤案,更为史万岁的死感到悲痛和惋惜!因此,起草并颁布此诏令,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欲盖弥彰,错上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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