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分,正式制度只是所有型塑人们社会选择的约束的一小部分,制度实施的绩效还受到历史传统等诸多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因此作为正式制度的驻京办的存废的绩效如何也是难以简单下结论的。
驻京办改革要走出“不改不行,改了也未必行”的困境不容易,其他类似问题的解决亦可作如是观。社会进步是由许多细微的进步积累而成的,如果撤销驻京办意味着进步,那么即使进步非常细微也应该支持。当然,我们更希望改革有大智慧,能使进步更明显、更大一些,比如对权力运用的随意性进行更有力的约束、财政制度的设计更合理一些,等等。
(作者系历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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