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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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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凯湖,西至白□ 河口,又逾大绥芬河,南至瑚布图河口,又南而西至图们江口。以东属俄。吉林将军除直辖六城副都统外,还统辖吉林等五城协领、伊通等二佐领、赫尔苏等四边门以及二十二驿站、二十七边台、一百零六处卡伦,并且管理水师营、鸟枪营和官庄等。 吉林向称“满洲故国”,长期为封禁重地,故设行政区划较晚。雍正四年在吉林初置永吉州,隶奉天府。乾隆十二年设吉林直隶厅,隶吉林将军。此为清代吉林第一个民政机构,治吉林城。嘉庆五年(1800)置长春厅。光绪四年(1878)设立垦务局,放荒招垦,于是汉族人口骤增。光绪八年后陆续置府、厅、州、县。 光绪三十三年裁吉林将军,置巡抚,建行省,尽撤副都统,于是府厅州县大量增设,民政和行政机构区划一。至宣统三年(1911)吉林省境内共有西南、西北、东南、东北四路道,吉林等十一府以及一直隶厅、四散厅、三州、十八县。省会治吉林城。辖境,西以伊通州、长春府与奉天府接界;南以鸭绿江、图们江与朝鲜为界;东以自乌苏里江口□流至松阿察河,逾兴凯湖西至白□河口,又逾大绥芬河而南至瑚布图河口,又南而西至图们江口内三十里“土”字碑,与俄国东海滨省为界;西北以松花江与黑龙江省为界。清代吉林重要城镇有吉林、长春、宁古塔、三姓、新城、阿勒楚喀等,其中吉林、宁古塔、三姓、新城属清著名“边外七镇”,为驿路和水运交通中心。光绪二十九年东清和南满支线铁路建成后,原滨江(哈尔滨)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处于东清铁路和松花江交叉点,迅速成为东北北部水陆交通枢纽和经济中心。长春亦得到迅速发展。三十二年,依中日满洲善后附约将吉林、长春、哈尔滨、宁古塔、珲春、三姓辟为商埠。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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