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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显示出它在和平建设时期的存在确实是消极意义要大于积极意义。就此而言,陕西会党的分裂及由此而造成的会党势力在陕西的削弱与消亡,对陕西社会的良性运行是有利的。也就是说,陕西会党的分裂与消亡,对民初陕西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说是有正功能效果的。
3.冲突激发了陕西社会新规范和制度的建立。在与会党的冲突中,陕西革命党及其领导下的军政府为解决冲突而建立了一系列新的规范与制度,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军队整编和取缔会党的政策。这些新规范和制度的建立,既结束了陕西社会的失范状态,又使与已经变化了的社会条件相对应的社会关系的调整成为可能,如革命党与军队的关系就因此得到了根本改善,消除了革命党及其领导下的军政府指挥不动军队的现象,使军队真正置于军政府的领导之下,实现了军令统一。而会党码头的消亡,使军政府基层政权的运行得以顺畅,做到了政令统一,并建立起了革命党和民众相沟通的正常渠道,极大地加强了革命党与民众的联系。诸多社会关系的调整,为民初陕西社会的迅速稳定打下了坚固的*基础和社会基础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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