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1966年越南僧侣游行被镇
1948年南朝鲜被残酷镇压
极少提及的历史:1950年
国军21师镇压228后被台
日俄参加八国联军镇压义
略论曾国藩镇压捻军及其
嘉庆朝镇压白莲教起义的
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的对
略论镇压太平天国革命过
林则徐也是镇压农民运动
最新热门    
 
从镇压天理教起义看清代地方行政组织的作用

时间:2007-3-9 16:28:39  来源:不详
>在全国和各地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统治机构,以稳固自己的统治。

在清代的地方行政系统中,县和散州、厅属于最基层政权组织。其中,因县一级的数目最多,被人们认为“天下之治始乎县”,[3]县官也被统治者看做“吏治之始基”。[4]县的正掌印官称知县或县令,虽为正七品,但却几乎掌握了其所辖地面的所有大权,赋税征解、审理狱案、治安联防、教育教化、防灾救荒、劝课农桑、兴修水利等事务,都属其职责。在县官的下属中,巡检、典史以及县衙门差役的地位也很重要,负有稽查奸宄、安定地方的重任。 清代的县虽有大有小,但都不能仅靠县官等少数人去治理,这就需要有一套地方基层组织的存在。 清初,因袭明制,地方实施里甲制。该制以纳税民户为单位,多110户编为一里,设有里长,里下为甲,每甲11户,设有甲长。雍正时推行以“摊丁入地”为主要内容的赋役制度改革后,里甲制逐渐失去了意义,终为保甲制所取代。保甲制在清初与里甲制并行,但其主旨只是治安保警,查察奸宄。顺治时以村庄(自然村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