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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五年,震卦教徒刘照魁犯案,有关案犯的供词为我们提供了当时八卦教的具体组织情况。刘照魁供称:“教内定有八等名号,入教后遇有功行,先封为传仕,由传仕升为全仕,由全仕升为点火,以后流水、总流水、挡来真人、开路真人、指路真人,以次递升。”因刘照魁在教内“功行较大,径封为东震至行开路真人。”[10]
另一案犯王礼供称:王中本系震卦教主,从教的人内,有给与“秋仕”、“麦仕”、“全仕”、“点火”等名号,秋仕是托生秀才,麦仕是托生举人,全仕是托生进士,点火是专管出钱人的姓名,单子,用火烧了,使阴司记账,因此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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